除异味系统吸附袋维保招标公告
除异味系统吸附袋维保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除异味系统吸附袋维保项目项目编号:xjxzzb-2017-026建设单位: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项目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内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投资额:约170万元;维保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年;维保及维修后质量达到: 满足招标方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招标范围: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卷烟厂除异味系统设备进行点检和清洁保养(包括对关键元器件的点检和清洁保养,更换排潮工艺废气除异味吸附塔内活性炭纤维吸附袋和保护袋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拥有环保设备生产和维修能力; 2、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01月01日-至今)须具有一项及以上类似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5、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间:2017年 08 月 15 日-2017年 08 月 21 日,北京时间上午11:00至13:00,下午16:00至18:00(节假日除外);报名地址: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11楼1101室;报名须知: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和地税)、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以上证件资料须年检合格有效,携带原件及复印件肆套加盖公章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不带原件均不接收报名)。招标人声明: 1、投标人应当对各自提交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保证材料不存在虚假或者虚构的情形,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2、本项目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时间截止后概不受理任何报名事宜。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平 、李岳 联系电话: ****-*******备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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