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PPP招标公告
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PPP招标公告
(被邀请投标人名称):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龙山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PPP项目已由龙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项目授权主体为龙山县人民政府,项目实施机构为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采购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告已报监管部门备案,现邀请已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参与竞争。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高铁新区基础设施建设运营PPP项目
2.2 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龙财采计【2017】0077
招标代理编号:HNXZ-2017-XX-XMZB-0520
2.3 项目概况:
项目合作范围包括高铁新区内的站前广场、市政道路、湿地公园,建设内容如下:
(1)站前广场
主要含站前广场、广场道路及铺装工程、绿化工程、地下停车场(含商铺、停车位、人防工程等)。
(2)市政道路工程
主要为市政道路,含道路绿化、地下人行道、排污排水管、路灯及其配套设施等;
(3)湿地公园
湿地公园建设内容包含乔木、灌木、花草合理搭配,园路、游道、亭廊、座椅设备配备,同时设置游乐场等休闲娱乐设施,增加休闲、观赏类景观小品,并配套游客服务中心、供配电、给排水、滴灌、生态停车场等基础配套设施。
2.4 投资额: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125.56万元(含征拆费用)。
注:建设项目范围、规模、总投资等最终以经政府批准的相关文件为准。
3.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已办理三证合一投标人的无需单独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如为联合体,则所有成员均需具备);
(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则一方具备即可);
(3)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提供网上公示信息)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截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止,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汇率以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5)投标人在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至少有1个PPP(或其他)项目投融资或施工业绩,其单项合同金额在30000万元以上,投融资业绩以合同协议书为准,施工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为准(如为联合体,则一方具备即可);
(6)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最新一期经审计财务报告不早于2015年6月30日(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
(7)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备);
(8)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具备);
(9)社会资本必须通过资格预审审查。
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中一方可为财务投资人;
(2)已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投标的投资人,不得在原联合体或其承继主体尚有效存续的情况下另行单独或通过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竞争。
(3)联合体投标人,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共同投标协议。
4.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审法。
5.投标保证金
5.1递送投标文件前,投标人须交付投标保证金如下: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佰万元整(RMB¥:8000,000.00元)
5.3缴纳时间:2017年9月4日17:00时前(北京时间)。
5.4缴纳方式:投标人以非现金方式从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入保证金子账号(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
账户名: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账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资源网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标示,获取项目《投标保证金账号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
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无效。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凡被邀请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从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通过CA下载采购文件。
6.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响应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09时30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1室(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响应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评审会,否则,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9.行政监督
本项目接受龙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的监督。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武陵山龙山经济协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6*****46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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