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河清淤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田美河清淤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广州市花都区水利建设工程指挥部拟进行广州市花都区田美河清淤工程勘察设计工作,前期资金已落实。经批准,决定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广州市花都区田美河清淤工程
2、工程地点: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
3、工程概况:为了配合市政环保截污工程,美化城区水环境,对花都区田美河已整治的新华城区段河涌进行清淤,长度约5.5公里,河宽25~30米,田美河堤防工程级别为3级。项目总投资:约1300万元。
二、招标范围
包括地形测量,地质勘探,初步设计、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及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等勘测设计工作。
三、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提交资料见本招标工程资格预审文件内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申明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授权委托证明书(法人代表本人递交申请文件者无需检查此项);
4、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并通过最近工商年审;
5、同时具备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行业(水利)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河道整治)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及工程测量)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如不同时具备以上勘察、设计资质的,则必须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且主要责任方必须为设计资质单位,并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者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联合体各方均为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内企业,并通过最近工商年审;
6、具有有效的《广州地区勘察设计企业备案表》;
7、企业近三年(2005年~2007年)完成的至少一项水利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8、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并具有水利专业毕业证书,且必须为本单位员工;
9、企业近三年(2005年~200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含报表)且近三年没亏损记录。
10、投标申请人及其拟参与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在近三年内均无不良投标记录(以广州城市建设网上公布信息为准)。
11、投标申请人应自备密封袋及自带有投标单位公章的封条,由招标代理单位机构工作人员审核备查资料原件后密封,否则资格预审不予通过。
四、报名须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具体要求及资格预审办法详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可从广州建设工程招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gzzb.gd.cn该公告发布网页页脚处下载或到招标代理处索取。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式三份,独立装订成册。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封面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内容统一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大型表格可用A3纸复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的封面及每一页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按本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中有关格式规定要求需签名的必须签名(副本可用正本复印)。当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五、有意参加该工程勘察、设计投标的单位请于2008年 9 月 1 日至 2 日9:30至11:30时、14:30至16:00时(交易中心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花都区新华街公益路22号)报名。
六、资格预审采用合格法,同时满足合格条件的申请人均可作为正式投标人参加投标。合格条件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将被通知购买招标文件。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水利建设工程指挥部
地 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宝华路34号
招标代理: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先烈东路131号
联 系 人:韦 工
联系电话:159*****312
2008年8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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