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0800G170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营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已经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伊春市五营区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和融资方式。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五营区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施工;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建设地点:五营区西部河南小区西北侧300米处;

2.4建设规模: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

2.5投资总额:1970.14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招标范围:完成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8计划工期:2017年8月25日-2017年12月30日;

2.9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同等规模类似项目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企相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3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项目负责人(拟派建造师)本人。投标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按照要求参加所有招标投标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登记、购买招标文件、答疑会(如有)、任一阶段的开标会、资格审查、可能发生的异议或投诉等。投标企业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投标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省入黑建筑企业在投标登记之前,需要登陆黑龙江省建设网(五营污水处理 招标公告 定稿 7.22.doc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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