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气、土壤、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水、气、土壤、监测服务招标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水、气、土壤、监测服务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B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让胡路区环境保护局水、气、土壤、监测服务采购B,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让胡路区环境保护局水、气、土壤、监测服务采购B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竞争,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il.do?id=464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让胡路区环境保护局水、气、土壤、监测服务采购B项目,本项目共1个标段,控制价:399,214.3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该标段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包含环境监测)。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
3、提供参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CMA资质证书原件及附表(要求附表中的监测项目/参数需满足本项目需求中的各项技术参数要求)。
4、提供参与本项目谈判供应商的2015年以来(含2015年)承担过环保部门(省、市、县、区级均可)监测服务合同及该合同的检(监)测报告2份。
5、参与谈判供应商应具有检测相应项目的气象色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烟尘测试仪等仪器设备(需提供3种仪器设备名称型号及该仪器的购买发票,证明仪器为自有),谈判现场提供发票复印件。
6、提供本地化服务,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注册地未在大庆市的,提供在黑龙江省内设有实验室的证明材料(该实验室需与投标供应商有效的CMA资质证书实验室地址一致),并提供在大庆设有售后服务网点(售后服务站)的证明材料或大庆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售后服务的合作协议,合作协议有效期不低于服务期。
7、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本项目仅面向小、微型企业进行采购,其他类型企业谈判无效。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的,且所投项目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须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不提供声明函的谈判无效。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8月19日0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7年8月19日0时0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
七、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或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王鹏 联系电话:0459- *******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八、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4,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行号:********0553
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串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其他项目的保证金如要用作本项目,必须在距谈判截止时间一天前到我中心财务办理好调转手续。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九、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8月24日14时0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关于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谈判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与竞争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与竞争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谈判会上,由谈判组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谈判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谈判会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谈判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谈判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或个人对谈判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竞争企业和个人不得对谈判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谈判过程,一经发现,谈判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王鹏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
采购单位:大庆市让胡路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让胡路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大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955
邮? 编:163311
日期:2017年8月15日
项目需求
一、检测项目目录
1、锅炉废气
检测项目: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废气流量、废气参数(氧量、含湿量、烟气温度)。
检测内容:23家企业锅炉房的23个排污口。
? 2、渗滤液
检测项目:色度、COD、BOD5、悬浮物、总氮、氨氮、总磷、粪大肠菌群、总汞、总砷、镍、六价铬、总镉、总铅。
检测内容:庆新垃圾填埋场。
? 3、土壤监测
检测项目:pH、阳离子交换量、镉、铬、汞、砷、铅、铜、锌、镍、六六六、滴滴涕。
检测项目:宏伟村近宏伟园区地块、牧业小区养殖区域地块、银浪、星火牧场耕地、林地地块、喇嘛甸镇耕地、草地地块,共计100个点位。
4、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检测项目: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或苯系物;甲醛;总挥发性有机物。
检测内容:成品油库8家、金双艺印刷公司、华洋数码共10个点位。
5、辐射监测
检测项目:电磁辐射、工作场所辐射
检测内容:让九区基站、阳光嘉城二期基站电磁辐射;龙南医院、三医院、四医院工作场所辐射共10个点位。
一、锅炉废气监测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点(个)
频次
东华物业1号锅炉房、东华物业2号锅炉房、东华物业3号锅炉房、东华物业4号锅炉房、哈尔滨铁路局齐齐哈尔车辆段、蓝星环保、香江时代广场、未来城物业(气)、大图物业、大庆油田技术监督中心(气)、华俊物业、银亿阳光热力、新潮热力、天丰物业锅炉房、星火牧场、红骥牧场、银浪牧场、华洋数码彩印、雨霸防水卷材厂、苏威石油制造有限公司、龙窖白酒、康麦斯药业、惠尔康庆新乳业
烟尘
23
3次/天,1天;2次/年
SO2
23
3次/天,1天;2次/年
NOX
23
3次/天,1天;2次/年
黑度
23
1次/天,1天;2次/年
烟尘
(重量法)
23
3次/天,1天;2次/年
二、渗滤液监测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点(个)
频次
庆新垃圾填埋场
采样
14*2
1次/天
SS
2
1次/年
COD
2
1次/年
BOD5
2
1次/年
色度
2
1次/年
总氮
2
1次/年
氨氮
2
1次/年
总磷
2
1次/年
总铅
2
1次/年
镍
2
1次/年
六价铬
2
1次/年
砷
2
1次/年
汞
2
1次/年
镉
2
1次/年
粪大肠菌群
2
1次/年
三、土壤监测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点(个)
频次
宏伟村近宏伟园区地块;
牧业小区养殖区域地块;
银浪、星火牧场耕地、林地地块;
喇嘛甸镇耕地、草地地块
采样
100*12
1次/天
pH
100
1次/年
阳离子交换量
100
1次/年
镉
100
1次/年
铬
100
1次/年
汞
100
1次/年
砷
100
1次/年
铅
100
1次/年
铜
100
1次/年
锌
100
1次/年
镍
100
1次/年
六六六
100
1次/年
滴滴涕
100
1次/年
四、挥发性有机物监测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点(个)
频次
成品油库8家;金双艺印刷公司;华洋数码
采样
10
1次/年
非甲烷总烃
10
1次/年
苯、甲苯、二甲苯或苯系物
10
1次/年
甲醛
10
1次/年
总挥发性有机物
10
1次/年
五、辐射监测
监测内容
监测项目
监测点(个)
频次
让九区基站、阳光嘉城二期基站电磁辐射;龙南医院、四医院、三医院工作场所辐射
电磁辐射、工作场所辐射监测
100
1次/年
签订合同后,2日内完成采样,10日内出具监测报告。检测项目有一项不能按时按要求按程序完成招标单位不予支付监测费用,已经出具的报告不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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