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山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香山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丰


江西香山地质公园香山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以信发改字【2017】61号文立项准予建设,招标人为信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性质:江西香山地质公园香山景区地质遗迹保护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2.2主要建设内容:大门、停车场、旅游通道、4个主题广场(莲花广场、桐花广场、香炉峰广场、香山十景广场)和3条科普线路(飞鹰石科普线路、蜡烛峰科普线路和泷吟峡科普线路);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2.4项目总投资:约6115万元;
2.5资金来源及性质:中央财政补助和地方政府自筹;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计划工期:总工期为180天;
2.8工程建设地点:信丰县安西镇、小江镇;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
(1)须具备国土资源部核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3投标人应是独立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4. 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4.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4.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②企业资质证书;③安全生产许可证;④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附本人身份证;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及本人身份证;⑥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⑦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出,否则其投标无效);⑧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款收据;⑨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上午9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室不记名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含图纸光盘费),售后不退。
5.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6.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6.1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 标 人: 信丰县矿产资源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永诚
办 公 地 址:赣州市信丰县阳明北路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 系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熊靖
办 公 地 址:赣州市章贡区青年路11号联 系 人: 肖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2*****700


招投标监督单位:信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受理投诉电话:****-*******

       2017年 8 月 15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地质遗迹 地质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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