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中铁三局天津公司天津地铁1号线天窗招标公告
【物资】中铁三局天津公司天津地铁1号线天窗招标公告
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TJGS-2017-20 1.招标条件 为满足天津地铁1号线东延线土建第6合同段项目部施工需要,由中铁三局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以上工程所需屋面天窗进行竞争性招标,现面向具备相关资质、资信良好的投标人进行邀请招标。 2.工程概况 天津地铁1号线双桥河车辆段及全线铺轨工程(包括正线轨道、辅助线轨道、出入段线轨道和双桥河车辆段场区轨道)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西侧150m,天津大道东北侧150m,场区范围多为耕地。老海河位于车辆段咽喉区(即车辆段入口)附近。双桥河车辆段总建筑面积176000㎡,最大单体56387㎡。铺轨辅助线长1.28km,正线单线长30.48km(其中左线长15.25km,右线长15.23km),双桥河车辆段场区轨道及出入段线长22.08km。主要由站场工程、道路工程、轨道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安装工程、采暖和通风空调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装饰装修、等组成。 3.招标内容 3.1物资品种、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见附表。本次招标数量为预计数量,具体使用规格、数量有调整,结算以实际用量为准。 3.2获得本项目虹吸排水系统(交钥匙工程),包含以下内容(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屋顶通风天窗; (2)屋顶通风天窗基础(支座)即装置与屋架联系梁及基础周围的泛水板; (3)设备内部布线; (4)外部电源、遥控控制箱、驱动装置等内容的设计、制作、安装及调试、预验收、最终提交验收、培训、售后服务等 4.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竞争性谈判招标方式,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会议室进行开标。 5.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本次自购物资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等相关资料且为一般纳税人。 (2)本工程必须由专业屋面天窗厂家承包,承包单位应具有5年以上屋面天窗生产或经销资质(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代理证书原件),已通过屋面天窗ISO9001,具有钢结构厂房施工经验。投标人可以是生产厂家,也可以是代理商,如以代理商参与投标,应提供本项工程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有机电工程安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工程施工资质。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自2014年以来连续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 (5)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以上或国家权威专业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技术鉴定证书及近三年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合格报告。 (6)生产厂家产品应具有省部级及其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等(国家不实行生产许可制度的除外)。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5.4一包一投,一个供应商只允许在同类物资中中一个包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电汇购买(开户名称: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灰堆分理处,账号:****************1733),售后不退。汇款时必须注明所购买物资名称、包件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账户后第二日将银行回执传至招标人邮箱,否则影响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开标当日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人五楼财务部办理收据。 6.2已支付购买标书费用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登录中国中铁鲁班电子商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投标人务必在平台先响应。 6.3 招标文件不再以纸质版出售。 6.4 以个人名义汇款购买招标文件或汇款凭证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文件不予售卖。 6.5 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方可参与投标。因注册需要一定时间,顾投标人需提前与鲁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联系,招标人有关此项问题不予回复。 7.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 2017年8月29日9时至1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29日10时,地点: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上海街58号)。各投标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授权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审验后退还)递交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保证金为伍万元整,投标人均以电汇方式务必在开标前5日将投标保证金汇至招标人账户(同购买投标保证金),同时投标人将银行回执传至招标人邮箱。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招标人在开标后一月内退还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 7.4以个人名义办理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要求注明项目名称、物资名称、包件号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7.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和报价的,将拒绝接受其纸质版投标文件9.联系方式 招标 人:中铁三局集团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采购招标办公室 联系 人:徐 珂 联系电话:***-********,183*****998 传 真:***-******** 电子邮箱:********8@qq.com 地 址:天津市津南区双港镇上海街58号 二0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