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服务劳务派遣招标公告

食堂服务劳务派遣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八一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八一学校食堂服务劳务派遣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八一学校食堂服务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7-ZB514-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英哲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八一学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29号

联系方式:巴老师 010-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英哲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北京市八一学校食堂服务劳务派遣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2)具体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拖欠款情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6)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注册,能独立承担与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7)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动派遣许可证》;8)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9)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起至招标文件购买日期)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10)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5日 09:00至2017年08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411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南路25号牛顿办公区41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由拟派本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的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须法人签字盖章、写明项目联系人的姓名、手机号码、传真号码、电子邮箱)、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连续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须法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加盖公章);

(7)提供合格有效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动派遣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提供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证明(加盖公章);

(8)距报名资料递交截止时间10日内其注册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关于本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参与招标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2)具体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无拖欠款情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食品安全事故;

6)投标人必须在中国注册,能独立承担与投标和履行合同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7)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颁发的《劳动派遣许可证》;

8)投标人能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条例;

9)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规定。如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起至招标文件购买日期)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10)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劳务派遣 学校食堂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