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教育局洪井完小操场建设谈判公告
黎城县教育局洪井完小操场建设谈判公告
黎城县教育局洪井完小操场建设谈判公告
山西天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黎城县洪井中心校(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洪井完小操场建设
二、项目编号:SXTYZC*******
三、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黎城县洪井中心校洪井完小操场建设,建筑面积3283平方米,包括足球场、跑道、篮球场及绿化部分。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报价人所报标段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预算金额:34.5万元
3、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部分的相应规定为准。
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全部完工。
4、施工地点:黎城县洪井乡洪井村。
四、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报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价。
五、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证或规费核准证、项目经理具备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人和项目经理的基本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近期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等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2、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处理事务的出具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购买谈判文件;
以上全部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审核完毕后退还)。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北京时间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五层509室。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潞滨河酒店506室(长治市城东路桃花街4号)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7年8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中潞滨河酒店506室(长治市城东路桃花街4号)。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发布。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黎城县洪井中心校
联系地址:黎城县洪井乡洪井村
联系人:乔主任
电话:139*****409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天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68号永盛大厦五层509室
联系人:张先生
山西天宇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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