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厨房设备购置磋商公告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厨房设备购置磋商公告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厨房设备购置磋商公告
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太原市民营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委托,对所需厨房设备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承认并履行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供应商参加。
1、项目名称:厨房设备竞争性磋商采购
2、项目编号:CS-2017-006
3、采购预算:
采购内容:共2包
第1包:厨房设备(双炒双温灶、大锅灶、灶间拼台等)报价不得高于57.4万元。
第2包:窗帘购置(毛条遮光布、白纱等)报价不得高于15万元。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说明”。
4、交货地点:太原市民营区
5、供应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生产或销售采购所需货物,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等不良记录;
(3)不允许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
(4)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当期税款的税收凭据(仅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或国家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5)须提供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前一年内最新一期缴纳当期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6)须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如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须提供近期财务报表;
(7)投标商需在检察机关开具针对本项目的企业近三年内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8)投标商基本开户许可证。
(9)所属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等对供应商生产该采购产品有特殊资格、证照等规定的,须提供其相关证明材料。
(9)第1包还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太原市燃气燃烧器具销售目录登记证、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燃气灶具。
(9)投标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如投标商为经销商需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报名时需带上述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6、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2日
(北京时间上午:8:00-11:00,下午:15:00-17:00,公休日除外。)
发售地点: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7、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08:30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开启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08:30
(3)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即开启地点):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8、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采购国产产品,即非“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9、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有关事项(包括:供应商资格、资质要求;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预算金额等;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或者供应商等)有疑问的,应将疑问事项以书面形式提交至太原市政府采购中心。
10、凡供应商的产品达到或优于本次采购设备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参加磋商。
11、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弓先生联系电话:****-*******
赵女士联系电话:****-*******
12、信息发布:本次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内容以及评审结果将通过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山西政府采购网公布,请供应商关注。修改、补充内容作为本次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集中采购机构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太原市民营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15日
太原市民营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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