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谈 判 公 告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鄂采计【2017】-20524号)的要求,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心机房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HBXTYC********
3、采购内容及项目金额:对中心机房升级改造,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谈判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82100.87元,工期30日历天。
4、谈判供应商条件:
①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
②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且具有相应经营范围;
③具有完成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机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④供应商需提供本地化服务,襄阳市以外供应商需在襄阳市内设有具备资质的售后服务机构,且有相应的货物供应和安装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能力。
⑤投标供应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住所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告知函落款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本项目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间,查询告知函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报名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的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⑦为确保投标方案及报价的准确性,供应商必须到建设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勘察必须认真仔细,详细了解项目建设现场及建设环境,以便准确预算施工费用。勘察地点: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5楼中心机房;时间:公告发布后统一勘察,勘察时间:2017年8月18日16时,过期不予受理。
⑧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5、谈判文件获得:凡有意参加者,请派代表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 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世纪金源6-07)购买谈判文件。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持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单位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即可);
③襄阳市以外供应商在襄阳市内设立的售后服务机构资质证明文件;
④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机房信息化建设项目,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⑤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所有资料不可缺项并提供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4日15时00分。
8、谈判地点: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31号世纪金源六楼6-07
9、发布谈判公告的媒介:竞争性谈判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刘展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旭天元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前进路世纪金源6-07
联系人:李立新
电话:138*****733
2017年8月16日
报名登记表(格式)
项目(标包)名称 | ||||
供应商名称 | (加盖单位公章) | |||
注册地址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姓名 | (本人签字) | 固定电话 | |
电子邮箱 | 居民身份证号 | |||
备注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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