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地税税收征管、税法宣传等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光明地税税收征管、税法宣传等工作服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政府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关于财经管理办购买光明地税税收征管、税法宣传等工作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编号: GMGMCG*******
2.招标项目名称:购买光明地税税收征管、税法宣传等工作服务项目
3.招标项目金额:480000元
4.报名时间及开标时间:
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0日(非工作日除外,上班时间:早上9:00至下午5:30)
开标时间:(时间待定,另行通知)
5. 投标人报名资格要求:
1)投标人法人证书或者法人代表授权书,及法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
3)报名时须提供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以网页形式打印)。
4)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
5)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采购投标报名表。
注:上述所需提交资料核对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总评分最高中标
注: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竞标。投标方报价低于本项目财政预算80%时,评标委员会可视为不被接受的有风险报价,评标委员会按废标处理。
7.招标承诺:
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必须对报价内容负责,不得无故放弃成交。若供应商报价不严肃、恶意报价、提供虚假资料而影响正常采购工作的,将承担相应责任。有一次上述行为的,禁止其半年内参与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政府采购投标;有两次的,禁止其一年内参与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政府采购投标。
8.其他:
1)招标中的附件、招标须知、招标竞价承诺函与招标公告内容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请各参与竞价的供应商认真阅读。
2)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地点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报名或在开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投标。
9.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副楼403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生
备注:报名时免费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
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办事处政府采购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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