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7年语音专线、400业务、短信营业厅等业务安全评估及拨测检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7年语音专线、400业务、短信营业厅等业务安全评估及拨测检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JSZBZB********
********7">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7年语音专线、400业务、短信营业厅等业务安全评估及拨测检查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7年语音专线、400业务、短信营业厅等业务安全评估及拨测检查服务项目,比选编号:JSZBZB******** , 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资金由比选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可前来参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内容
1.1 项目概况
根据《2017年省级基础电信企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考核要点与评分标准》(工信厅网安〔2017〕14号)的要求,对中国电信宁夏公司新技术新业务进行信息安全评估及拨测检查服务,满足工信部、集团、管局2017年度的考核要求。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对2017年语音专线、400业务、短信营业厅等业务安全评估及拨测检查服务项目进行比选采购。
1.2 比选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2017年语音专线、400业务、短信营业厅等业务安全评估及拨测检查服务项目比选内容包括信息安全管理测试检查技术服务和拨测检查服务,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1.2.1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内完成甲方的项目服务工作。
1.2.2服务地点:银川市,具体服务时间和地点以合同为准。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150000元人民币(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含税)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6">2.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如注册资金为外币,则按比选公告发布之日(如当日非中国人民银行工作日则按中国人民银行之前一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备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参选人已按“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要求完成登记的,仅需提供新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2.2参选人须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
2.3参选人须具有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网络安全专业委员会所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风险评估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5参选人须满足一下业绩要求:参选人近两年(2015年7月1日以来),参选人至少具备1例(项目金额不限)类似项目(业务安全评估或拨测检查类)业绩。提供类似项目合同复印件(必须涵括合同项目名称、合同签署时间、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
2.6本项目要求参选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 参选人须提供2015年度和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提供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2.7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8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8.1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2.8.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8.3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8.4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2.8.5参选人在中国电信或其他通信运营商现网服务过程中出现过安全
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2.8.6公司或企业的股东或法定代表人有电信中层及以上干部或其近亲属(含退休、
离职不满三年的)。
2.9 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一章“参选人资格要求”,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5">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17 年 8 月 16 日至 2017 年 8 月 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综合楼122室(潜在参选人报名须提前和项目联系人电话确认);联系人:荣祝福/杨阳;联系电话:173*****110/155*****882。
4.3比选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转账,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参选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宁夏电信业务安全评估项目标书费”,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电话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4.4.1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2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4.3 【税务信息登记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3 | 参选人信函邮寄地址 | |
4 | 参选人注册登记电话 | |
5 | 纳税人识别号 | |
6 | 开户银行 | |
7 | 户名 | |
8 | 银行账号 | |
9 | 开票类型 |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
10 | 项目联系人 | 姓名/联系方式/邮箱 |
注: 1. 本表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承担。 |
4.4.4 比选文件购买费用汇款凭证。
4.5上述文件合并为一个WOED文件,并发送至比选代理项目联系人邮箱,及时联系比选代理机构确认,由比选代理机构向参选人发出比选文件(注:比选文件的接收邮箱为参选人报名时使用的电子邮箱)。
4.6参选人报名成功后,须登录中国电信外部门户网站(https://42.99.33.26/MSS-PORTAL/account/login.do),必须在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且注册类型为一般供应商。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唱价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5日 09 时 0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宁夏电信)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5.2 本次唱价将于上述唱价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籍人士须携带护照原件))准时参加。
5.3 比选文件的语言:中文,若参选人提供的比选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为外文版本,须提供对照原外文版本实质内容相同的中文翻译版本,否则提供的内容视为无效。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及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8001/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7.1 比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66号
7.2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虎踞北路80号
邮政编码:210003
联 系 人:荣祝福杨阳
电子邮件:173*****110@189.cn
开户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草场门支行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名称: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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