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局荆门中波转播台庭院改造及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新闻出版广电局荆门中波转播台庭院改造及零星维修招标公告
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荆门中波转播台庭院改造及零星维修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鄂采计[2017]-21632号文要求,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荆门中波转播台的委托,拟就荆门中波转播台庭院改造及零星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JMZFCGJYB-2017-11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三、采购内容:荆门中波转播台庭院改造及零星维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现场踏勘)
四、采购预算:71.9万元
五、计划工期:40日历天
六、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证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企业需负责此维修项目与建设规划部门的协调;
3、在此项目建设期间涉及到的占用相邻单位与住户通道以及水电问题需自行协商解决;
4、投标人必须自行到现场踏勘后由招标单位出具踏勘证明;
5、供应商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的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七、谈判文件获取:
1、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到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2、供应商报名须提供下列资料: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及四大员证书及上述人员2017年5月至今的社保证明和《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本人及项目经理本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八、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九、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9:00时
谈判地点: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荆门中波转播台
采购人联系方式:陈同贵 159*****833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荆门市金一百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瑾 ****-*******
联系地址:荆门市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03室)
邮 编:44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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