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曹庄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房建设和移机工程招标公告

大曹庄化工园区空气自动站房建设和移机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8-16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大曹庄管理区分局
采购人地址 :大曹庄管理区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米拓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36-2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赵丁159*****109
采购预算金额:932100.00
采购数量 :
采购用途 : 空气自动监测站房及设备移机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本项目相关生产或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能力; 2、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且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只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金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投标人所投仪器需能与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数据对接,并可以实时进行数据校准,并具相应协议证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报名时需持: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3)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项目所在地或企业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投标人所投仪器需能与河北省空气质量发布平台数据对接,并可以实时进行数据校准,并具相应协议证明;注:按照公开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避免招标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以优先报名为准。以上证件须核查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开始时间 :      开标、评标地点: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 :300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7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3
时刻说明:每日8:30-11:30,14: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供货时间:设备合同签订后两月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技术要求安装、调试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8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
备注: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邢台市大曹庄管理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建 自动站 空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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