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ZHP-LSZB-********
一、招标条件
拉萨至林周公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下称本项目)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为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拉萨至林周公路新改建工程水土保持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全线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3服务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具有水土保持类相关经营内容;
(2)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业绩;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水土保持工程师证书和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有类似项目经历;
(4)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3具备有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结果。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0日每日0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拉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本公告第三条要求的相关资料等(验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装订成册提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50.0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其他事项
投标单位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到达开标现场开标,不到达开标现场按废标处理。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拉萨市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夺底路10号天路康桑小区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50*****044
西藏海蒲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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