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站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

铁路站及相关工程招标公告

深圳福田站及相关工程工程施工总价承包招标进场交易(2008-8-26)

招标编号:JS2008-06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圳福田站及相关工程已由铁道部广东省以《关于广深港客运专线深圳福田站及相关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 [2007]122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与广东省财政,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资本金中铁道部使用铁路专项资金出资50%,广东省及有关市出资50%,由省市自筹。资本金以外的50%使用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线路全长11.43公里,起止里程为DK104+500~DK115+930。起点为新深圳站(不含),直行下穿深圳市公安局警犬基地、第二劳动教养所、华达石场及南坪快速路后,右转从101民防工程北侧通过,下穿预管看守及中康公寓,沿梅林路折向莲花山公园后,再沿益田路下设福田站,至深港分界,终点在深圳河中线。线路预留经皇岗下穿延伸至香港境内的条件。
站房与城市轨道交通1号、2号、3号、4号等线路及公共交通衔接,地下一层为客流转换层,地下二层为站厅层,地下三层为站台层,车站埋深31.5米,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车场按4台8线设计。其中:贯通式到发线4条(含正线,有效长650米)、450米站台2座;尽端式到发线4条(有效长325米)、230米站台2座。
主要技术标准: 线路类别:客运专线;正线数目:双线;设计速度:200公里/小时;线间距:4.40米;最小曲线半径:2000m;限制坡度:30‰;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牵引种类:电力;机车类型:电动车组;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2 计划工期:2012年9月。
2.3 招标范围:深圳福田站及相关工程设计范围内的“三电”及管线迁改、路基、桥涵、隧道、房建、其他运营生产设备及建筑物、辅助工程(不含“四电”)等。
2.4 标段划分表:分一个标段,为ZH-4标段,里程DK104+500~DK115+930除“四电”工程外所有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综合ZH-4标段同时具备①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允许参与铁路建设市场投标的公路、水利水电、矿山施工、港口与航道、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②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③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的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允许具备①资质的投标人与不超过3家具有②、③专业资质的企业进行专业联合,内部专业联合优先。
(2)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
(3)具有认证机构认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质量状况稳定,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
  (5)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能力、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专业联合投标各方不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专业联合在同一标段投标。
3.3 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08年9月7日至2008年9月11日,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须携带交易卡、介绍信、购买人身份证及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和图纸押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万元(¥:20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500000元);图纸押金人民币壹万元(¥:10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为2008 年9月26日8 时 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08 年9月26日10 时 00分,开标时间为:2008年9月26日10点开标。地点:铁道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甲122号广运饭店)。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铁道工程交易中心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深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8号星汇国际大厦西塔19楼
邮政编码:510623
联 系 人: 姚焕枫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箱:gsgjcb@126.com
开户银行: 工行广州市花城支行
帐 号:3602 0285 0920 0299 436
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于2008年9月2日17:00前填写附表,并将此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招标人。(传真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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