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公路专项咨询技术服务第ZX1标段招标公告

绿色公路专项咨询技术服务第ZX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17技 –南益-01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9/6 10:00:00

报名时间:2017/8/16 9:00:00-12:00到2017/8/22 15:00-17:00:00(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

公告时间:2017/8/16 0:00:00到2017/8/22 23:59:59

湖南省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创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和“湖南省绿色公路”专项咨询技术服务

第ZX1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湖南省南县至益阳(简称“南益”)高速公路项目已由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湘发改基础[2014]744号文件、省交通运输厅以湘交计统[2014]35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交通运输部补助、湖南省交通运输厅自筹25%;国内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本项目已被交通运输部确定2015年度节能减排绿色公路主题性试点项目,现对本项目创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和“湖南省绿色公路”专项咨询技术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概况:

南益高速公路位于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境内,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全长86.724km,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4.5m。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见下表:

本次创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和“湖南省绿色公路”专项咨询技术服务招标设1个标段,标段号及主要服务内容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咨询目标

主要咨询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ZX1

湖南省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创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和“湖南省绿色公路”专项咨询

1、确保南益高速“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项目顺利通过省、部级验收。

2、确保南益高速“湖南省绿色公路”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南益高速创建“湖南省绿色公路”实施方案咨询报告,督促设计人、监理人、承包人在设计施工全过程中贯穿绿色公路相关标准进行相关工作,并编制相关成果文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创建“湖南省绿色公路”相关报告和文件)及相关报批工作。

2017年9月至依托工程交工一年后绿色公路项目顺利通过省、部级验收。

2.2服务期要求:

30个月,预计为2017年9月~2020年2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具有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至少承担并完成过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优化、核查、审查、“回头看”)工作(上述合同的技术服务范围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专业)业绩,满足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咨询单位均可对本标段提出参加投标。

3.2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关联企业报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2、管理关系3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本项目,否则其所有投标均将被否决。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招标人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报名。

3.8中标人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得单独或以其他合作形式承担或参与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或设计任务,也不能接受本项目的监理、施工或设计及相关单位委托的任何任务。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详见附件2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报名时间 (见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益南公司208室持下述资料在报名现场经资格确认后购买招标文件:(1)查验的原件资料:①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报名人二代身份证;④单位介绍信;(2)递交的彩色复印件资料:第(1)条所述①②③项全套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后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见本招标公告正文上方,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路二段29号湖南省价格信息市场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交招标人签收。

6.3逾期送达、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在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开标仪式, 投标人应派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请携带本人身份证,若授权代理人出席,还需授权委托书)。

7.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事宜

7.1在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完成后,招标人将及时通知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未通过审查的理由。投标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自收到评审结果3日内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招标人未收到异议或者收到异议并已作出答复的或投标文件第一信封评审全部通过的,将及时通知投标人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时间。

7.2招标人将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按程序对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开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总公司

招 标 人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

招 标 执 行 机构:湖南省益南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执行机构地址: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镇流源桥村益南公司

邮 编:413055

电 话:****-*******

传 真:****-*******

联 系 人:罗女士、王女士

2017年8月16日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表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服务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公路专业)甲级资质。



注:

投标文件相应位置应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基本账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表2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职位

职称最低要求

资历最低要求

人员数量(人)

ZX1

项目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2

最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主持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优化、核查、审查、“回头看”)工作(上述合同的技术服务范围必须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专业)

1

技术负责人

高级工程师(公路工程相关专业)

最近5年内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优化、核查、审查、“回头看”)工作(上述合同的技术服务范围必须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专业)

1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资历表》,表后附上有效身份证、职称证等的彩色复印件,并应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发包人出具的其担任类似项目职务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影印件;

以上人员均不得处于暂停执业处罚期内,未被取消资格,且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从业承诺履约状况很差”或“从业承诺履约状况较差”或伪造证书上岗。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清晰彩色影印件。

2.最近5年,指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

3.未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人员不作为评审依据。

4.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按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计算年龄)。


表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ZX1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承担并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优化、核查、审查、“回头看”)工作(上述合同的技术服务范围必须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专业)。

注:

1.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表格只填写满足上表要求的类似服务项目,并标明序号。表后须附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①与项目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协议书;②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等。

2.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3.投标人须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备注中说明投标人承担的具体服务任务内容,是独立服务还是作为联合体的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服务。

4.业绩以合同结算价为准。合同结算价格指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完成了包括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承包工作后,发包人应付给承包人的金额,包括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5.业绩计算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截止日。

6.若投标人提供国外业绩,则必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所属省级商务厅(局)颁发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议)标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或中国驻项目所在国大使馆具有相应职责的部门报备登记的有关业绩证明材料。



表4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不得存在或处于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勘察设计或设计监理咨询服务的或其关联企业;

(3)为本项目的代建人或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为本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或其关联企业单位;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或关联企业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或关联企业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或施工单位或关联企业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施工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9)被责令停业的;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1)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服务质量问题的;

(12)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且经审查委员会认定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13)被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4)为投资参股本项目的法人单位;

(1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

(16)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


注:

第(11)、(12)、(13)项以最近3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3年)被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或湖南省省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为准。


附件2 评标办法

湖南省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项目创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和“湖南省绿色公路”专项咨询技术服务第ZX1标段招标评标办法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当综合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当综合得分和投标报价相同时,以技术评分较高者优先;当综合评分和投标报价及技术评分都相同时,随机摇号确定排序。

2.评审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b. 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c.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d.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3)投标文件(正本)投标书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4)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

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的原件和银行查询授权书的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给招标执行机构查验,其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5)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有效的经公证的符合要求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经公证的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授权书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要求:

a. 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

b. 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c. 公证书出具的日期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具的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协议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服务目标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8)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2、投标文件第二信封(投标报价文件)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技术建议书和商务文件的评审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进行第二信封(投标报价)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1) 开标形式性评审

a. 在投标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b.投标报价未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人最高限价(含保险)。

c.投标函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署或加盖单位章;

d.开标后投标人投标函所列标段与封面所列标段一致。

e.投标文件的内层封套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f.投标文件正本包装在标记“正本”的投标文件内层封套内。

(2) 一份投标文件应只有一个投标报价,在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未提交选择性报价。

(3) 已标价技术服务工作量清单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或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资质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招标公告附件1表1);

(2)主要人员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招标公告附件1表2);

(3)业绩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招标公告附件1表3);

(4)其他要求(信誉)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要求(招标公告附件1表4);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作废标处理。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进入初步评审。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投标人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如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2.1.4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a.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②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③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④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⑤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b.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①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②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③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④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⑤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⑥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c.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①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②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③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④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⑤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⑥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d.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

e.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①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②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③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④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⑤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建议书、商务文件、投标报价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

分值构成

(1)技术:40分;

(2)商务:50分;

(3)投标报价:10分;

2.2.2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技术评审

技术评审得分以评标委员会的打分平均值确定,该平均值以每一大项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技术评审最高得分40分。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技术评审主要内容和评分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分值

具体评分标准

满分

1

对咨询服务项目的理解

3

① 对项目的咨询范围和任务理解一般,考虑持续性发展要求一般,得1.8分;

② 对项目的咨询范围和任务理解较好,考虑持续性发展要求较好,得1.9-2.4分;

③ 对项目的咨询范围和任务理解很好,考虑持续性发展要求很好,得2.5-3分。

2

咨询服务项目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5

①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一般,技术建议可行性一般,得3分

②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较好,技术建议可行性较好,得3.1-4分;

③ 项目的特点、难点、重点针对性很好,技术建议可行性很好,得4.1-5分。

3

技术实施方案

创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的咨询技术实施方案

10

①节能减排支撑项目涵盖范围一般得1.5分;较全面得1.6-2分;很全面得2.1-2.5分;

②能耗监控管理制度和方案针对性一般得1.5分;较好得1.6-2分;很好得2.1-2.5分;

③环境保护措施前瞻性一般得1.5分;较好得1.6-2分;很好得2.1-2.5分;

④特色管理制度合理性一般得1.5分;较好得1.6-2分;很好得2.1-2.5分。

创建“湖南省绿色公路”的咨询技术实施方案

10

① 节约能源资源咨询方案

一般得1.2分;较好得1.3-1.6分;很好得1.7-2分;

② 降低排放咨询方案

一般得1.2分;较好得1.3-1.6分;很好得1.7-2分;

③ 循环利用咨询方案

一般得1.2分;较好得1.3-1.6分;很好得1.7-2分;

④ 环境保护咨询方案

一般得1.2分;较好得1.3-1.6分;很好得1.7-2分;

⑤ 创新管理咨询方案

一般得1.2分;较好得1.3-1.6分;很好得1.7-2分。

绿色公路专家会议咨询方案和培训方案

3

会议咨询方案和培训方案

一般得1.8分;较好得1.9-2.4分;很好得2.5-3分。

4

工作进度计划

3

①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基本明确、合理性一般,得1.8分;

②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较明确、合理性较好,得1.9-2.4分;

③工作内容、工作方案及工作进度计划明确、合理性很好,得2.5-3分。

5

质量保证措施

3

①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基本完善、合理性一般,得1.8分;

②质量、安全保证体系较完善、合理性较好,得1.9-2.4分;

③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完善、合理性很好,得2.5-3分。

6

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

3

①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基本明确、合理性一般,得1.8分;

②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较明确、合理性较好,得1.9-2.4分;

③项目组织机构及主要人员安排明确、合理性很好,得2.5-3分。

合计

40


2.2.3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评审

商务评审最高得分50分,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分 值

具体评分标准

满分

1

人员

项目负责人

25

15

基本要求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中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9分;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作为项目负责人每增加主持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优化、核查、审查、“回头看”)工作(上述合同的技术服务范围必须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专业)的,加1分,加满4分为止;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作为编写人员编制完成过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以GB、JT开头)的公路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每本加2分,加满2分为止。

技术负责人

10

基本要求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中主要人员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6分;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作为技术负责人每增加主持过1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优化、核查、审查、“回头看”)工作(上述合同的技术服务范围必须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专业)的,加1分,加满2分为止;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作为编写人员编制完成过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以GB、JT开头)的公路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每本加2分,加满2分为止。

以上加分项均须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业主证明、合同文件、成果报告等复印件。

2

业绩

和信誉

业绩

25

达到资格审查条件中业绩最低要求的,计基本分15分;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每增加1个高速公路项目的设计技术咨询服务(设计优化、核查、审查、“回头看”)工作(上述合同的技术服务范围必须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桥涵、交叉、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专业)相关业绩加2.5分,加满5分为止;

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编制完成过交通运输部标准规范(以GB、JT开头)的公路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每本加5分,加满5分为止;最近5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一日回溯5年),编制完成过省级交通行业标准规范(以DB开头)的公路工程相关的标准规范每本加2.5分,加满5分为止.

1、以上业绩均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等。

2、业绩计算以项目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验收文件复印件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截止日。

3

合计

50

2.2.4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

投标报价评审最高得分10分。

(1)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

①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②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③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④当各子目的合价累计不等于总价时,应以各子目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总价。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如有),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评标价得分的计算。

(2)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3)理论成本价的确定:

理论成本价=(招标人最高限价×60%+未被废标的所有投标人评标价(或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值)的算术平均值×40%)×0.6(如果参与理论成本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理论成本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4)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被废标的投标人和低于理论成本价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5)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限价×0.5+评标价平均值×0.5)×(1-下浮系数)

下浮系数将从1%、2%、3%、4%、5%五值中并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评标期间保持不变。

(6)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7)计算评标价得分:

当投标人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5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评标价得分最低为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①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1;

② 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1;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5。

2.2.5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对相应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可以按照其报价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履行期限完成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3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4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加商务评分加评标价得分之和。

2.5推荐中标候选人

2.5.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每个合同段推荐1-3名投标人,并标明排列顺序。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二、和第三的分别为后备第一中标候选人和后备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依次采用以下原则确定排序:

(1)如综合评分相同,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优先确定排序;

(2)如仍相同,以技术评分得分高低确定排序;

(3)如仍相同,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确定排序。

3.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监督人员名单;

(四)开标记录;

(五)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名单;

(六)否决的投标人名单以及否决理由;

(七)串通投标情形的评审情况说明;

(八)评分情况;

(九)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十)中标候选人名单;

(十一)澄清、说明事项纪要;

(十二)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三)评标附表。

对评标监督人员或者招标人代表干预正常评标活动,以及对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不正当言行,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第(十二)项内容中如实记录。

除第(一)、(三)、(四)项内容外,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逐页签字。对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报告应当注明该不同意见。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4.其它

4.1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采用双信封形式密封的,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在3个以上的,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在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个的,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

通过第一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未否决全部投标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开标,但评标委员会在进行报价文件评审时仍有权否决全部投标;评标委员会未在报价文件评审时否决全部投标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4.2 重新招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照本办法重新招标:

(1)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2)所有投标均被否决的;

(3)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订立书面合同的。

重新招标的,招标文件和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应当按规定重新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属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报经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批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项目可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依照规定不再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可以邀请已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进行谈判,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将谈判报告报对该项目具有招标监督职责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附件3 建设项目概况

一、项目说明

南县至益阳高速公路(以下简称南益高速)位于长江中游,是穿越洞庭湖区域的第一条高速公路。南益高速北有浩荡长江、东有东洞庭,与湖南境内以往环洞庭湖区建设的高速公路的显著差别在于,其全线直接穿越西洞庭湖和南洞庭湖两个自然生态保护区,是国内第一条直接穿越西洞庭和南洞庭湖区的典型湖区高速公路,沿线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节能减排和绿化环保要求高。为贯彻国家关于洞庭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的要求和落实国家关于长江经济带建设绿色生态廊道的战略要求,以及落实“绿色湖南”的发展要求,拟创建国内第一条穿越洞庭湖区域的生态环保和绿色低碳“两型”湖区绿色高速公路,具有显著的社会意义和节能减排效益。

二、咨询目标及内容

1、咨询目标

(1)检查、验收、监督各科研项目施工工艺、施工过程达到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

(2)确保南益高速“湖南省绿色公路”项目顺利通过省级验收。

(3)确保南益高速“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项目顺利通过省、部级验收。

2、咨询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南益高速创建“湖南省绿色公路”实施方案咨询报告,督促设计人、监理人、承包人在设计施工全过程中贯穿绿色公路相关标准进行相关工作,并编制相关成果文件(以及与此相关的所有调查、勘察、测量、分析研究及协助发包人完成创建“湖南省绿色公路”相关报告和文件)及相关报批工作。主要内容为:

2.1南益高速绿色公路创新管理体系及工作指南:

a.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b.制定施工期能耗统计与监测制度。

2.2施工全过程指导:

a.成立南益绿色公路专家组并定期进行专家专题会议咨询;

b.施工全过程对项目发包人、设计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工作进行相关绿色公路工作规范化指导。

2.3科研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

a.开展绿色公路教育与培训;

b.固碳植被种植与植物选种免侵袭项目;

c.生态隔离栅项目;

d.生态边沟建设项目;

e.环保型吸声砌块声屏障项目;

f.地表腐质土资源收集利用项目;

g.房建区水资源循环利用项目;

h.地源热泵项目;

i.太阳能利用项目;

j.绿色照明项目;

k.绿色建筑节能项目;

l.服务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项目。

2.4绿色公路项目交工:达到相关节能减排标准并提交报告。

2.5运营期能耗监测统计及数据报告:

a.制定绿色运营管理机制;

b.运营期能耗监测统计系统;

c.运营期服务区人工湿地生态污水处理。

2.6申报通过省、部级验收。

三、南益高速绿色公路咨询拟完成成果(提交的成果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南益高速绿色公路创新管理体系

1.1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1.2施工期能耗统计与监测制度。

1.3运营期能耗监测统计方案。

1.4绿色运营管理机制。

1.5绿色公路教育与培训方案。

1.6绿色公路文化宣传方案。

2、南益高速绿色公路生态环保方案。

2.1水环境敏感区保护。

2.2动植物保护。

2.3循环利用技术。

2.4生态景观设置技术。

3、南益高速公路服务区节约高效型污水处理技术指南。

4、南益高速公路沿线动物和植物生态保护技术指南。

5、高速公路路基生态景观带设计设置方法研究与应用。

6、南益高速公路基于低碳低能耗的绿色环保施工技术指南。

7、南益高速公路表土资源循环利用技术指南。

8、固碳植被种植与植物选种免侵袭设计指南。

9、南益高速公路绿色服务区优化设计设置技术指南。

10、应用类支撑项目数据整理和应用效果评价报告。

11、南益绿色公路迎查报告。

12、南益绿色公路中期实施报告。

13、南益绿色公路终期验收报告。

14、南益高速绿色公路专家会议咨询报告。

15、发表绿色公路相关论文10-15篇。

16、负责整个项目的节能减排、低碳环保等资料的归集。

17、其他创新成果。

四、研究进度及时间要求

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落实本项目设计、施工全过程节能减排绿色公路的咨询服务。

2019年1月至2020年2月:运营期能耗监测,确保南益高速创建“交通运输部节能减排绿色公路”项目和“湖南省绿色公路”项目顺利通过省、部级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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