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新村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源公告请参见上海政府采购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新村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相应的经营范围;(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4)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报名及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报名及开标时提交由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 2017年 3 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成交方不能对本项目进行转包或分包;(7)本次采购需要网上投标,报价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新村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监理服务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预算编号:20-17-z87689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委托中标人负责新村乡2017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采购技术需求);5、交付地址:崇明区新村乡新卫村6、交付日期:工期为120天,监理服务周期为180天(另加60日历天资料整理期)7、采购预算金额:25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5000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执行有关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8-16 18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原件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3)有效期内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其以上资质(含综合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原件扫描件;(5)当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提交的2017年3月份或以后至今任一月份该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证明资料原件(必须加盖相应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的有关业务公章),同时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在前述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明细清单以内;(6)由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投标单位近三年(2014年-2017年)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7-08-16 180000至2017-08-23 18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潜在投标人须在2017年08月23日前的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至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商务大厦1807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时须携带上述上传资料的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经验证后即刻发还(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现场验证的供应商可获得购买招标文件资格。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叁佰元,一经售出恕不退还。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7-09-11 13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7-09-11 133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区开标室2、开标地点:上海市崇明县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东区开标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纸质版投标文件1正2副。(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携带CA证书。(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新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子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星村公路2105号 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800号1807室
邮编:202172 邮编:200437
联系人:陈建娥 联系人:葛锦凤
电话:***-******** 电话:137*****270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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