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邱公安分局购置业务用车招标公告

新邱公安分局购置业务用车招标公告

公告标题:(询价采购)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购置业务用车项目有效期:2017-08-16 至 2017-08-25撰写单位:辽宁省阜新市区县用户-新邱区撰写人:新邱区 (询价采购)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购置业务用车项目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购置业务用车项目(询价采购)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购置业务用车项目(采购项目编号:XCC2017-005)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并具备项目履约能力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一、询价内容
序号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备注
12015款朗逸经典SVW7167JMD详见采购项目报价表5包含车辆保险及警灯警报警用标识
注:本次项目为1个合同包,最高限价为55万元。本采购项目技术指标及参数由采购单位提供,供应商如有疑问,请与采购单位联系。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三)、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五)、报价供应商需提供厂家授权资质证明原件(正规的进车渠道、厂家授权的售后服务保障、正规的三包服务)(六)、经销商能够开具有效的全款购车发票(或抵税发票)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参与新邱区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首先完成供应商网上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网址:http://www.ccgp-fuxin.gov.cn,然后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原件到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审。报审地点: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区政府2楼办公室)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18日15时(北京时间)联系电话:****-*******四、报价时间及地点:1.时间:2017年 8 月21 日,9:00(北京时间)2.地点:阜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2室。届时请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出席询价大会。3.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必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身份证、如不是法人代表,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否则报价无效。五、获取采购项目报价表http://www.ccgp-fuxin.gov.cn,询价采购公告附件自行下载。六、询价保证金1、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账户名: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银行名称:工行新邱支行;账号:****************853;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2、询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元3、递交询价保证金时间:2017年8月 18日15:00止(北京时间)4、退还询价保证金地点:阜新市新邱区兴隆街3号(****-*******)5、退还谈判保证金方式:电汇或转账支票。七、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与组织验收工作及资金支付方式交货/交付使用时间、地点:合同签定后15日内;合同约定地点。验收标准:国家标准。验收方式:货物送达采购单位后,由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按照采购项目合同履约验收工作规则组织验收。付款方式及条件:货到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款全款。八、采购单位、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采购单位:阜新市公安局新邱公安分局地 址:阜新市新邱区兴隆街3号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139*****310集中采购机构:新邱区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53号项目联系人:党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41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用车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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