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室内零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室内零星设备及安装招标公告
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室内零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采购单 | |||||||||||||||||||||||||||||||||||||||||||||||||||||||||||||||||||||||||||||||||||||||||||||||||||||||||||||||||||||||||||||||||||||||||||||||||||||||||||||||||||||||||||||||||||||||||||||||||||||||||||
清江浦区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单 受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的委托,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单位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室内零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报价。 项目名称:淮阴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室内零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编号:qjpzxx2017175
采购人:联系人:卜红军187*****930 招标代理公司: 徐静 135*****672 报价须知(请报价人务必认真阅读): 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询价采购单涂改无效。 1、资格条件: (1)报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报价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2)报价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报价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3)项目经理资质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报价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4)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经理需提供2017年1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装入报价文件中,原件带至现场核查); (5)投标人须提供开户行基本账户证明,必须与提供的保证金缴纳收据账户户名一致;(提供本单位的基本帐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表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北京时间),截止时间后,采购中心将拒绝报价人的报价。 3、报价时间:2017年8月21日10:00(北京时间): 各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我中心网站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报价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4、报价表递交地点:淮安市北京北路100号清河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5、此报价表务请各报价人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 6、报价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产品,进口产品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 7、各报价人在报价前必须向清河区政府采购中心交纳壹仟元询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时必须携带从投标基本户开具进账单、网银、电汇等进账入账凭据:开标时凭凭据进行投标。退保证金必须持有采购中心开具的原始票据,如有遗失将不予以退还。 8、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帐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清江浦分中心 开户行:江苏银行淮安城北支行 帐号:****************3 9、上述货物所有价格须用人民币,金额单位元表示,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运输、保险、调试、安装、税金、售后服务等所有费用。 10、根据采购人要求,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10日安装到位。 11、成交供应商必须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经订采购中心见证后生效(2天内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 12、如成交供应商未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货物,采购中心将对其做出相应处罚,请各报价人慎重考虑。 13、是否响应:(必须填写) 14、联系电话:****-******** 1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询价保证金将被没收: (1)询价供应商提供的有关资料、资格证明文件被确认是不真实的; (2)询价供应商之间被证实有串通串标围标(统一哄抬价格)、欺诈行为; (3)询价供应商被证明有妨碍其他人公平竞争、损害招标采购单位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 16、付款方式:项目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合同价的90%,剩余10%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不计利息。 17、本次采购预算价壹拾伍万捌仟肆佰元整。 18、本项目由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助采购人作了前期咨询工作。因此各投标人在报价时必须将咨询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不需单独列项计取。咨询费用共计人民币叁仟贰佰元整。 报价人签字(必须盖章):报价人身份证号码(必须填写): 报价单位联系人(必须填写):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公司地址(必须填写): 时间:2017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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