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联通喀什地区分公司第三方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2017年中国联通喀什地区分公司第三方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017年中国联通喀什地区分公司第三方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项目(招标代理编号:TC179H5BP)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批准采购,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市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其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2017年中国联通喀什地区分公司移动网基站基础设施租赁采购项目,计划租赁基站基础设施共90处,后期依据集团及区公司下达建设计划调整。投标人在租赁期内必须负责以上设施的维护工作、迁改工作及招标人在使用租赁设施过程中所涉及到的配合、协调工作。
2.2租用期要求
租赁时限:自合同签订起五年,租赁期间如遇网络调整,需按招标方要求进行时限变更。
2.3租赁费用
预计247万元人民币/年人民币(含税),以实际发生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项目按区域共划分为7个标段,投标人可选择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标段选择一个中标人,一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一个标段中标。
标段划分情况如下表:
标段号实施地点预计金额(万元)
标段1莎车县、英吉沙县61.75
标段2喀什市51.87
标段3叶城县、泽普县、奎依巴格镇41.99
标段4伽师县、岳普湖县、英吉沙县32.11
标段5麦盖提县、疏勒县27.17
标段6疏附县、巴楚县19.76
标段7图市、兵团、连队12.35
合计247
备注:估算表中标段、地域均为预估,如中标人在一个月内无法满足工程建设需要,依据其他中标人建设能力动态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本项目相关服务经营范围许可,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三证合一”须提供有效的新版营业执照),需加盖公章。
3.1.2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站点租赁设施的合法经营权,能够保证招标人正常租赁使用,并提供投标站点出租权利的有效证明文件(如场地租赁协议、使用许可、租赁设施经营许可等)。
3.2财务要求
3.2.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具2016年财务报表,并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3.3信誉要求
3.3.1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涉及商业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自2015年1月1日至今);
3.3.2近年内在无不良记录、未出现过重大责任问题,无安全责任事故(自2015年1月1日至今);
3.4其他要求
3.4.1申请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a)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
b)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c)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d)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e)在最近三年内有重大质量问题的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3.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4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本标包站点出租处置能够得到有关土地管理机关、土地所有权单位有效文件的批准或批复,保证招标人正常租赁使用,否则如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引起任何对招标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3.4.5投标人须承诺针对本标包站点能够签订使用权出租合同,能购办理土地使用权手续,并已按约缴清了土地出租金,取得了向招标人或者任何第三人合法出租该土地上附属物的权利,保证招标人正常租赁使用,否则如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引起任何对招标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3.4.6投标人须承诺保证租赁设施(含铁塔、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的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否则如因出租设施质量造成招标人损失或招标人委托施工单位人员安全事故问题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3.4.7投标人须承诺本标包站点租赁设施(含铁塔、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不含有任何第三人的追索权、抵押权、担保权或任何其他土地上负担;也不含有对土地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及其他政府部门负担的任何罚款、欠缴税赋和其他责任负担,否则如造成招标人损失或引起任何对招标人不利的法律后果将由投标人完全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3.4.8投标人须承诺本标包站点的租赁设施(含铁塔、楼顶抱杆、电力引入等),若出现搬迁移位等情况由投标人负责提供相应条件的周边位置,如高度、距离必须符合招标人网络要求,新建租赁设施的建设费用及原设施的搬迁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3.4.9投标须针对租赁设施(含天面、电力引入)承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向招标人完成交付,若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完成交付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以承诺书方式体现。
注:各投标人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的权利,并视情况组织核查,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三年内不得参加中国联通喀什分公司的投标,若中标则取消中标资格。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23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9: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中信银行大厦)1幢33层G室持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文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投标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取电子招标和纸质招标相结合的方式,电子招标过程将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进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上传至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的电子交易平台。
6.2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上午11:00前;
6.3电子开标唱标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上午11:00;
6.4投标人确认电子唱标结果信息为2017年09月07日上午12:00前,电子唱标的确认人必须为投标单位授权。
6.5投标人递交纸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上午11:00,地点为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中国联通喀什分公司五楼会议室。
6.6纸质招标现场开标唱标的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上午11:00
6.7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7.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7.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7.供应商注册及电子招标要求
7.1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但尚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应于报名后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完成注册工作,成为联通系统在册供应商。已注册的供应商,请查验子账户联系人是否设置,数字证书是否申请或过期等问题。通过登录本企业供应商管理员账号打开“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网址:https://www.cuecp.cn)或打开“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点击“IPASS服务”,根据iPASS业务办理指南可完成申请、续费、补办或解锁,并完成证书绑定操作(建议优先选择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操作;供应商注册、帐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可通过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平台首页的下载专区下载操作手册或拨打***-********转3-8-2咨询;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根据语音提示按“2”键)。
7.2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中国联通新疆分公司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并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供针对本项目的iPASS联系人(本企业供应商操作员,非本企业供应商管理员)姓名、电话。
8.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17年09月07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txzb.miit.gov.cn);
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jsp/cnceb/web/index.js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地址:新疆喀什市南湖路10号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新疆分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天广场1幢33层G室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5*****877
传真:****-*******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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