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河互通连接线第二次招标公告
西河互通连接线第二次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法[2006]28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将“西河互通连接线项目”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西河互通连接线项目
二、项目概况:西河互通连接线项目起于湄潭县西河镇西坪村原乡村公路与道瓮高速西河互通交叉路口,终点位于西河镇新建有的市政公路西河大道北侧,路线全长约3.286公里,为二级公路,设计速度为40Km/h。
< >1、施工期间产生的扬尘、噪声、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会对环境产生一定影响。2、工程占地将会改变土地利用功能,会破坏地表、林地、草地、耕地的植被,对自然景观有影响,还会引起水土流失的产生。
3、营运期产生的汽车噪声、汽车尾气等对周围环境有一定影响。
< >< >(1)施工期对沿线植被造成影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植物保护措施,应尽量减少施工对林木植被的破坏,不得随意砍伐树木,对施工区形成的裸地要及时采取工程措施,可绿化的土地要全部进行绿化。(2)道路工程永久性占地对植被造成的损失,通过道路绿化和异地种植树木等进行补救,对重要树木尽量采用移栽的方式进行保护。
(3)施工临时堆场占地尽量选择荒地或耕作条件较差的土地,工程结束后予以清理、复绿,以补偿临时占地造成的绿地损失。
(4)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施工工程的影响范围。建材堆放要合理布局,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造成的影响,对生活及生产中产生的废物要统一收集处理,不得任意排放,严禁影响景观和环境污染的现象产生。
2、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1)采用先进施工工艺,选用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使其排放的废气符合国家标准。
(2)施工场地和施工道路实施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物料露天堆放,减小对环境空气的污染。
(3)建材运输,应对道路进行洒水控制扬尘;运送沙石的车辆应遮盖篷布,以防物料飞扬,沿途撒漏污染环境。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项目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村寨等敏感地段,应降低行驶速度并禁止鸣笛以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施工现场200m以内有居民区时,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将噪声大的机械作业安排在白天施工,必须在夜间施工时,应得到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书面意见批准。
(2) 对于施工期噪声值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应结合施工机械影响范围表,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机械,必要时进行噪声实时监测,视情况安装移动噪声屏障。
4、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集中设旱厕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不得外排。
< >项目符合当地的建设规划,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及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并加强环保设施管理和维护,该道路建设项目在施工期和营运期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可以得到控制,各项污染因子可控制在相应的标准限值内。因此,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认真落实各项保护措施,本工程的建设从环境保护角度评价是可行的。< >< >2、主要事项(1)是否赞同该道路建设;
(2)修建该道路是否有利于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3)工程建设对环境有何影响;
(4)修建道路对贵单位/您的影响;
(5)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对环境的影响能接受吗;
(6)工程建设后最关心的环境问题是什么;
(7)希望采取什么措施减轻环境污染的影响;
(8)对该道路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和获取报告书全文的主要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湄潭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51*****080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贵州省交通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306号
通讯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南段301号
联系人:聂工 电话:137*****501
有效期:15天(2017年8月16日—2017年9月1日)
湄潭县交通运输局
2017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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