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机构查隐患(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介机构查隐患(第二次)招标公告
中介机构查隐患(第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中介机构查隐患(第二次)
二、采购项目编号:GRZCJZ2017-257#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一个包 | 中介机构查隐患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并具备合法经营范围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包含采购人所需购买的货物(或服务),以营业执照为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供应商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谈判时按要求提供); 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资质要求: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安全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5、提供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安全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的供应商需满足山东省安监局备案的或在东营市安监局公示的安全评价机构。 6、项目人员至少为4名,分为2组,每组人员需至少具有一名化工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安全评价师的专家,另外还需至少具有一名化工专业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安全评价师的专家。 7、供应商到住所所在地或业务发生地的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实行网上查询,可登陆官方网站“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进行自主查询,网址:http://www.grjcy.gov.cn/,查询电话:****-*******)。 | 49.5万元 |
五、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17年8月17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1日17时30分。
2.方式: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7年8月17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21日17时30分进入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r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
供应商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谈判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未办理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rggzyjy.gov.cn)查看通知公告栏中“广饶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征集公告”,提供上传资料的原件及装订好的复印件一份,到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5室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4.售价:供应商登录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六、递交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8日15时30分至2017年8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33室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33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饶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饶县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方式:187*****08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大众日报社106室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方式:180*****791
3.监管单位:广饶县审计局、广饶县财政局、广饶县人民检察院、广饶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报名监管电话:****-************** ******* 3012586
4.技术指导电话:186*****408(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孙先生)
附件:本项目技术服务要求
附件中介机构专家查隐患有关要求
一、检查频次
在一年内根据县安监局工作要求,安排专家对相关企业检查2--3次,并复查2--3次。
二、中介机构资质标准与业务范围
1、在山东省安监局备案或在东营市安监局公示的安全评价机构;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单位。
2、具备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安全评价乙级(含)以上资质(业务范围: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炼油工程)专业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
三、检查分组安排与专家要求
每次检查时,项目人员至少为4名,分为2组,每组人员需至少具有一名化工专业高级职称或一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安全评价师的专家,另外还需至少具有一名化工专业中级职称或二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或二级注册安全评价师的专家。
复查时,仍为2组,每组可安排检查时的一名专家参加。
在检查过程中,参与检查的专家不得随意变更,如有变更需经采购人同意。
四、检查要求
1、对县安监局确定的大型企业,每组专家对生产现场、装置、设施及相关记录材料检查时,查出隐患不少于30项,处罚3项;其他中小型企业不少于20项,处罚3项(处罚项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处罚的行为);其中涉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按照省市异地交流执法检查标准确定的《危化品生产企业重大隐患判定参考标准》执行;所查隐患要体现专家的专业技术含量,防止为完成规定隐患数量而仅列出一些浮浅的隐患。
2、检查时每项隐患都要拍摄照片以备复查。查出隐患应列出清单由企业签字后,一份交给企业。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应及时与县安监局执法人员进行交流,由执法人员及时下达相应执法文书,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立案处罚。
3、检查完成后中介机构对等每个企业制作书面检查报告(一式2份),主要列明查出隐患内容、主要法规依据、整改建议等内容并附上隐患照片,便于企业进行整改。书面检查报告及电子版应当于检查结束后15日内完成并交县安监局。
五、其他要求
1、检查时每个企业查出隐患数量每少1项扣100元,处罚项每少1项扣500。
2、提供检查报告每晚1天每个企业扣100元。
广饶县化工产业安全生产攻坚治理紧急行动安全检查统计表
企业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
序号 | 查出隐患 | 备注 |
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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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企业负责人签名:
标签: 隐患 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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