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公示:关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公示:关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单一来源公示




关于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的单一来源公示

采购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本部)

采购项目名称: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

政府采购编号:07-17-10014

采购内容:

定点评估机构组织评估人员上门完成评估调查,并如实记录《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调查表》。按照《上海市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确定的分级规则,通过长护险信息系统的评估计分软件对评估调查记录给予综合计分评级。

采购预算金额:*******.00元 (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供应商:上海徐汇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中漕路21号

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说明:

根据沪人社医监发〔2016〕58号文,关于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定点评估机构需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独立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企事业单位。(二)符合行业主管部门的评估要求。(三)具有一定数量的评估人员。(四)具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和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五)负责人和评估人员均没有相关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六)配备符合本市长护险信息联网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有相应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评估人员经培训、考核并取得评估员资格证书,由定点评估机构聘用,受定点评估机构委派

单一采购理由:

徐汇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自2017年1月1日起在全区开始实施,预计全年评估老人7000人次。根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评估机构标准,我区目前仅“上海市徐汇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符合相关条件并已被市医保中心列为定点评估机构。加之试点期间集中评估人数多,需本社区卫生中心医生和护士协助评估,属地化特征较为明显。为此,2017年长期护理保险需求评估拟将“上海市徐汇区社会组织评估中心”作为唯一的供应商,以保障本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的连续正常开展。

公示起止时间:2017-08-17至2017-08-24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可以在本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单位,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本部)
地址:漕溪北路336号403财政部门地址:南丹东路56-2临
联系人:王赞赞联系人:丁斐然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2107

提出异议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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