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受温宿县XX单位委托,就温宿县XX单位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拟对此项目中的技术参数及规格,进行标前网上公示,请各潜在供应商对公示的内容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排他性等内容提出意见或建议。
一、项目规模:
1、检测项目:地表水水质监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其它临时性监测任务。
2、服务期限一年。(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商应具备的投标资质条件:
1、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法人资格证书);
2、通过国家或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证书);
3、在新疆境内具备必要的场所与开展监测业务相适应的监测仪器及监测技术人员,建立较为完备的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检测设备,遵守监测技术规范和技术规定(监测设备、设施清单;本地实验场所相关证明材料;专业技术人员相关材料)。
4、已在自治区环保厅登记备案。
5、开标时提交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三、环境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需求
本次环境监测是依据《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检测评价与考核指标体系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地表水水质监测
1.监测点位:
昆玛力克河协合拉断面。
2.监测指标: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粪大肠菌群以外的23项指标(外加流量、电导率)。
具体指标:水温(℃)、pH、溶解氧(mg/L)、高锰酸盐指数(mg/L)、化学需氧量(mg/L)、五日生化需氧量(mg/L)、氨氮(mg/L)、总磷(mg/L)、总氮(mg/L)、铜(mg/L)、锌(mg/L)、氟化物(以F-计)(mg/L)、硒(mg/L)、砷(mg/L)、汞(mg/L)、镉(mg/L)、铬(六价)(mg/L)、铅(mg/L)、氰化物(mg/L)、挥发酚(mg/L)、石油类(mg/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硫化物(mg/L)、流量(m3/s)、电导率(us/cm)。
3.监测频次
按月监测,在每月上旬(1-10日)完成水质监测的采样及实验室分析,编制地表水水质检测报告。
4.监测质量控制
地表水水质监测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
1.监测点位(地下水):
温宿县供水二期、一水厂、二水厂。
2.监测指标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23项;全分析指标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39项。
具体指标:色(度)、嗅和味、浑浊度(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mg/L)、溶解性总固体(mg/L)、硫酸盐(以SO42-计)(mg/L)、氯化物(以CL-计)(mg/L)、铁(mg/L)、锰(mg/L)、铜(mg/L)、锌(mg/L)、钼(mg/L)、钴(mg/L)、挥发酚(mg/L)、阴离子合成洗涤剂(mg/L)、高锰酸盐指数(mg/L)、硝酸盐(以N计)(mg/L)、亚硝酸盐(mg/L)、氨氮(mg/L)、氟化物(以F-计)(mg/L)、碘化物(mg/L)、氰化物(mg/L)、汞(mg/L)、砷(mg/L)、硒(mg/L)、镉(mg/L)、铬(六价)(mg/L)、铅(mg/L)、铍(mg/L)、钡(mg/L)、镍(mg/L)、滴滴涕(μg/L)、六六六(μg/L)、总大肠菌群(个/L)、细菌总数(个/mL)、总α放射性(Bq/L)、总β放射性(Bq/L)。
3.监测频次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每半年监测1次,每年1月、7月各监测1次,1月份开展常规监测,7月份开展水质全分析。
4.质量控制标准
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及《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实验室质量控制。
(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
1.监测点位
姑墨广场、产业园区。
2.监测指标
手工监测项目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臭氧(O3)6项指标。
3.监测频次
手工监测按照五日法开展监测,每季度至少监测1次,每年至少监测4次。
4.监测质量控制
严格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手工监测技术规范》(HJ/T194-2005)、《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T195-2005)及《空气和废气监测分析(第四版)》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过程。
(四)污染源监测
1.监测对象
阿克苏恒通果汁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啤酒(阿克苏)有限公司。
2.监测要求
(1)阿克苏恒通果汁有限公司:
①监测频次:9月监测1次,10-12月监测4次,全年监测5次。
②具体指标: pH、色度、悬浮物、BOD5、COD、氨氮、氟化物、磷酸盐(以P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元素磷、有机磷农药。
③参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2)新疆乌苏啤酒(阿克苏)有限公司:
①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
②具体指标:
废水:CODCr( mg/L)、BOD5( mg/L)、SS( mg/L)、氨氮( mg/L)、总磷( mg/L)、pH。
废气:颗粒物(mg/m3)、二氧化硫(mg/m3)、氮氧化物(mg/m3)、汞及化合物(mg/m3)、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③参照标准:《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9821-2005)、《锅炉大气物排放标准》(GB 132711-2014)。
3.监测质量控制
根据污染源类型执行相关的行业标准、综合排放标准或监测技术规范,同时做好检测过程及分析测试记录,并编制污染源监测报告,加强监测过程的质量控制。
(五)土壤环境质量监测
1.监测对象:经国家环保部核实认定的监测点位,具体待定。
2.监测指标:待定。
3.监测频次:待定。
4.监测质量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等相关标准及技术规范。
(六)其他监测内容
县委、政府安排的临时性环境监测任务
公示期限: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2日下午18时(北京时间)。
所有意见或建议应于2017年8月22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亲自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禹春玲
联系电话:
****-*******监督机构:温宿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温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