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调查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调查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调查服务项目二次磋商公告
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晋城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调查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HSGP2017-60705F
二、项目名称:晋城市环境保护局乡镇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源调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共1包
2、采购范围: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3、项目简要说明:
根据《晋城市2017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对全市城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精细化管理,深入晋城市10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70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状况逐个逐项进行现场调查,重点对周边村庄名称、地理坐标、工业污染源分布(工业企业名称、排污口分布)、农业污染源分布(畜禽养殖企业名称、排污口分布)、生活污染源分布(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定桩立界(设置围栏、标志牌设立等)以及饮用水水质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摸底。根据现场调查的实际情况,对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进行科学分析评估,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和保护措施,并形成《晋城市集中式饮用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技术报告》。
四、预算金额:20万元
五、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审查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场地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需携带的资料:
本次各投标人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由会计师事务所对报价人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纳税凭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投标人需提供以上资质证件的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套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等其他应提交的相应资料。
提供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人《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七、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17日起至2017年8月23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室
3、联系电话:****-*******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5、交费方式:现金、银行转帐等。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28日15时至15时30分
2、地点: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开标时间:2017年8月28日15时30分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晋城市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张鲜花
地址:晋城市城区长安路231号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国贸大厦A座21楼2102室
邮政编码:048000
项目联系人:程晨
电话及传真:****-*******
山西合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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