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监控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8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信号灯及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人:辛集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束鹿大街东段
采购人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与谈南路口美东国际A座11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预算金额:58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08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8-1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8-2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广安大街与谈南路口美东国际A座11层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未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报名前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未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接受报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且营业范围涵盖本次招标内容,能依法纳税投标人均可参加。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度审计报告或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缴纳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6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单位自己出具)、所投产品与现有平台兼容测试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等以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采购数量:信号灯及监控设备 一批
技术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监控设备 信号灯 交通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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