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山乡2017年、2018年产业发展(农用车及商铺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青山乡2017年、2018年产业发展(农用车及商铺购置)(二次)招标公告

大通县青山乡2017年、2018年产业发展项目(农用车及商铺购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受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山乡人民政府 委托,拟对 大通县青山乡2017年、2018年产业发展项目(农用车及商铺购置)(二次) 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陕西华鼎磋商(货物)2017-030s

采购项目名称

大通县青山乡2017年、2018年产业发展项目(农用车及商铺购置)(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人民币99.9 万元整(包1:45.36万元;包2:54.54万元)

项目分包个数

2

各包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更正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包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肆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供应商所投房屋须为现房,且销售房屋须具备《房屋销售(预售)许可证》;

3、检查机关行贿档案查询告知函(正本中附原件)。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条件。

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8月17日

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2017/08/18--2017/08/24

09:00-12:00 14: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400 元/包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2)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代理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采购代理机构对以上资料留存备案。

投标截止时间

2017/09/01 09:30

开标时间

2017/09/01 09:30

投标及开标地点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湟水花园西门对面)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青山乡人民政府

阿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李先生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西路支行

收款人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银行账号

8201 0000 0003 4138 9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同时发布,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文件。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大通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

陕西华鼎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2017 年 8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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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商铺 农用车 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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