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师范大学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师范大学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XD-2017-ZC-285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JLXD-2017-ZC-285
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长春师范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货物服务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采购。欢迎合格的承包商前来参加采购谈判。
兹邀请合格承包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谈判:
1、项目名称:长春师范大学校园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
2、项目内容:除“四害”消杀服务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及清单)。
3、采购预算价:人民币19.3万元
4、承包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4.1承包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有害生物防治资质;消杀人员具备爱卫会或防疫部门颁发的培训专业技术证书或上岗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4-2016年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2014-2016年度)。
4.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参加。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5、采购文件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日8: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午间不休息),售价:人民币300元;到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07室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下述原件及盖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前12个月任意一期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记录,“缴纳税收记录”为银行出具的缴税凭证)、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前12个月任意一期缴费记录或证明)、近三年(2014-2016)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具备有害生物防治资质、消杀人员具备爱卫会或防疫部门颁发的培训专业技术证书或上岗证、被授权人身份证。采购文件售后不退。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定于2017年8月25日13时(北京时间)前在开标地点递交。采购代理只接受在截标时间前承包商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自递交的响应文件。电报、电传、传真投标概不接受。
6、兹定于2017年8月25日13时(北京时间)在人民大街8683号财富领域1607室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开始竞争性谈判。届时请参加谈判的代表出席。
7、采购公告发布的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师范大学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长吉北路667号
联 系 人:鲍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信达交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卫星广场财富领域1607室
电话:185*****317
联 系 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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