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宜宾市支队驻市区部队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武警宜宾市支队驻市区部队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资质要求 |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三合一的可只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
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3 | 磋商评分方法 | 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最高中标 |
4 | 磋商小组组成 | 由武警支队组织有关专家和磋商人员组织磋商小组 |
5 |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 10000元整。交款方式:转账。户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宜宾市支队后勤处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宾人民路支行 账号:********3133未中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公告的公示期满后退回。交款截止时间:2017-08-21 17:00 |
6 | 履约保证金 |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选公告公示期满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由于此服务项目特殊性追加履约保证金9万,履约保证金合计10万。合同期满,酌情以合同约定情况无息退还。 |
7 | 竞争性磋商文件份数 | 正本1份;副本2份;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 |
8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签章及装订 |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正本、副本及用于唱标的“开标一览表”分别装订。 |
9 |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密封及标注 | 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招标编号、所投项目及包号、投标人名称(盖章),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单独要求的开标一览表密封并注明投标人名称、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 |
10 | 特别提醒 |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未出具身份证原件及项目授权委托书原件的签到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盖章,都为相应鲜章,副本可用正本复印件,但正副本不同,以正本为准。 |
11 | 磋商有效期 | 开标后90天。 |
12 | 联系方式 | 武警宜宾市支队物资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帅 地址:宜宾市咸熙街84号 联系电话:****-******* 136*****327 |
13 | 质疑及投诉 | 武警宜宾市支队后勤处军需战勤股、纪委 联系电话:****-***********-******* |
14 | 磋商文件的解释 | 对磋商文件的解释,由武警宜宾支队物资采购中心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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