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装修及改造招标公告
房屋装修及改造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
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房屋装修及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HNLWZB-2017-004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房屋装修及改造项目施工已由保发改投【2017】99号文件批准建设,并核准为公开招标,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及州人民检察院基建经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保靖县人民检察院房屋装修及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保靖县检察院
2.3 规模:本项目包括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专业技术用房装修建筑面积3600平方米,技侦大楼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青年公寓建筑面积1400平方米,招标控制价:*******.42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 招标范围:包括室内装饰工程、水电安装工程、部分墙体拆除、新建工程及消防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按高检会[2015]5号和湘检预[2015]8号文件要求,由投标人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的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 “综合评估法II”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5.2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保证金子账号。
5.3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6日17:00时前,以交易中心到账记录为准,开标时现场查验。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年08月17日~2017年08月23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技术标由投标人自行到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业务受理窗口购买,售价为:800元;购买载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3 日17:00时前。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于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不署名方式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工程建设“招标公告”栏目里对应项目招标公告左侧的“在线质疑”专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答疑文件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xxz.gov.cn)上发布,敬请留意。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07日14时 00 分,地点为: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五楼)具体见大厅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
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保靖县建筑工程管理站
电话:****-*******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保靖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保靖县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150*****06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龙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韭菜园街道八一路399-19号领峰大厦
联系人:邓先生
电话:182*****833
标签: 房屋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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