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和田县2017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和田县2017年访汇聚村级惠民生一事一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和田地区和田县2017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和田县2017年访汇聚村级惠民生一事一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1:和田县2017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治区交通专项资金;项目2:和田县2017年访汇聚村级惠民生一事一议工程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1、2招标人为和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1、2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1、2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1位于和田县境内,全长8.578km;
项目1计划工期为:2017年9月15日开工,2017年11月15日交工,总工期60天。
2.2项目1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项目名称 | 长度(km) | 公路 等级 | 工程内容 | 工程所在地 |
和田县2017年车辆购置税补助道路建设项目(第二批) | 8.578 | 四级 |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 | 巴格其镇 |
2.3项目2位于和田县境内,全长5.024km;
项目2计划工期为:2017年9月15日开工,2017年11月15日交工,总工期60天。
2.4项目2施工招标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为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项目名称 | 长度(km) | 公路 等级 | 工程内容 | 工程所在地 |
和田县2017年访汇聚村级惠民生一事一议工程项目 | 5.024 | 四级 | 路基、路面、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 | 巴格其镇、色格子库勒乡、塔瓦库勒乡 |
2.5项目1、2的监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的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须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标段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路工程建设监理丙级 (含丙级)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并在有效期内的。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4.2每个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售价¥200.00元,每个合同段监理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和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
联系人:乃比江联系电话:139*****062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所有投标书应使用汉语编制,一套正本,二套副本。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交通运输厅网站、《和田日报》及和田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标单位:和田县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公司
地址:和田县地址:和田市北京西路60号
邮编:848200 邮编:848000
联系 人:乃比江 联 系 人:丛焱139*****199
电话:139*****062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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