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招标公告
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招标公告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国家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全国旅游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全国旅游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GXT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露露
项目联系电话:********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联系方式:孙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露露********5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全国旅游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国家旅游局的委托,对全国旅游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项目(招标编号:GXTC-*******)(以下简称“本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GXTC-*******
2、项目名称:全国旅游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项目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4、预算金额为:160万元
5、项目概况:
为了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国家旅游局建立了旅游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制度,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全国旅游市场秩序舆情及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及时获得旅游市场秩序的第一手数据,为旅游市场监管提供有效支撑。
6、招标内容及时间要求:
(1)监测范围
1).旅游市场秩序舆情监测:境内外新闻网页、搜索引擎、论坛、博客、微博、贴吧、微信、视频、社交平台、点评网站(平台)以及电视、报纸、广播等全媒体网络版。
2).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OTA网站、旅游综合网站、旅行社官网、第三方平台、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
(2)监测目标
1).旅游市场秩序舆情监测:游客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旅游城市、地区的投诉及评价情况。
2).网络旅游产品价格监测:网络旅游产品报价。
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9月30日止。
7、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2017年9月7日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名单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含电子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9、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0、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三层。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单位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地址、联系电话、传真、邮编、主营业务、法人、注册资本、资质等级等有效的企业信息,以上材料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7日(北京时间)。
1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国信招标一层会议室。
13、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4、本公告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
联系人:张露露
电话:********50、***-********
传真:***-********
电子信箱:zhangL28@163.com
开户银行及帐号:
户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下述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2017年9月7日之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不具备投标资格。具体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名单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17日 09:00至2017年08月23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6号楼三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若邮购,须加付邮寄费100元人民币,请按下述公司的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的招标编号,将汇款单复印件、公司详尽信息传真至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用特快专递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有资格参与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常青路和泓四季六号楼国信招标一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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