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业楼办公家具项目招标公告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业楼办公家具项目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
货物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程楼计量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子项目2)
招标编号:TC17944R4/2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程楼计量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投标邀请书
采购人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采购人地址、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委托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地址、联系方式: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采购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程楼计量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TC17944R4
采购货物数量及用途:本项目包括以下2个子项目,投标人可以对其中一个或多个子项目分别投标,可兼投兼中。子项目是投标的最小单位,投标人应对同一个子项目的全部货物和服务投标,评委会分子项目评标。中标顺序为子项目1、子项目2,兼投者必须对每个子项目分别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及递交投标文件。其中:子项目1工程楼办公家具;子项目2计量楼办公家具。
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子项目1人民币200万元;子项目2人民币150万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招标货物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3)投标人须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货物内容;(4)投标人或其生产厂家在国内需有售后服务体系;(5)投标人在国内需有合格的服务中心和维修服务人员,并在国内有备品备件库。(6)投标人须提供生产现场实景、仓储区域及主要设备照片,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截止日期:2017年8月16日14:00时
开标日期:2017年8月16日14:00时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会议室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2017年7月20日起至2017年7月26日止,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广州北较场支行
账 号:4400 1400 1130 5300 1948
本项目联系人:钟工
联系电话:***-********
传 真:***-********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20日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 说 明 4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4
2. 资金来源 5
3. 投标费用 5
4. 适用法律 5
二 招标文件 5
5. 招标文件构成 5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5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6
9. 投标文件构成 6
10.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7
11. 投标报价 7
12. 投标保证金 8
13. 投标有效期 8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9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
16. 投标截止期 9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9
五 开标及评标 10
18. 开标 10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0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10
21. 投标偏离与无效投标 11
22. 比较与评价 12
23. 废标 12
24. 保密原则 12
六 确定中标 13
25.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13
26.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 13
27. 采购任务取消 13
28. 中标通知书 13
29. 签订合同 13
30. 履约保证金 13
31. 中标服务费 13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4
33. 廉洁自律规定 14
34. 人员回避 1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5
第三章 合同条款 1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23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24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25
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 26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27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28
附件7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 29
附件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37
附件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担保函格式 38
附件10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39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40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47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招标采购单位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2.3 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正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2.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2.5 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2.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3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3.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3.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1.3.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3.5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1.3.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3.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1.3.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1.4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招标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投标。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6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1.7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招标采购单位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上述投标人的资格将被取消。
1.8 招标采购单位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1.8.1 提供虚假的资料。
1.8.2 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1.8.3 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1.8.4 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招标公告所述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控制金额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4. 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属货物类政府采购,招标采购单位、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采购单位。为了保证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满足法律的时限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提出并送达澄清要求至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应以公告和书面形式通知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在投标截止期十五日前,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以公告和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货物需求一览表”所列的所有货物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但无论如何,均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
8.2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提供备选方案,投标人可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备选投标方案及其报价,但要明确标明“备选方案”。备选方案只能有一个,提供两个以上备选方案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所有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8.3 无论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构成
9.1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书(格式)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7-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提供)
7-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资信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担保函格式
附件10——《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格式,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9.2 除上述9.1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10条的所有文件。
9.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如投标人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其投标文件中不必提供7-7投标人的资信证明文件。
9.4 所有投标人和投标货物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合法、有效文件,否则将被视为该文件未被递交。
9.5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承诺不以上述参考牌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确定无效投标的取舍标准。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得为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 投标报价
11.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附件三)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 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根据本须知11.3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并不限制买方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1.5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无效投标而被拒绝。
11.6 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采购单位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投标人擅自撤回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29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12.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支票、汇票、电汇,以及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外埠:汇票、电汇,以及招标采购单位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
12.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2.1和第12.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中标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
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12.7 因招标采购单位原因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商业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开标日后,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3.2 招标采购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招标采购单位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时,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开单独密封,且在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5.2 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5.3 为方便核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支票、汇票、保函正本、电汇底单复印件)”单独密封于一信封,并在信封上标明 “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
15.4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货物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15.5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6. 投标截止期
16.1 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派人将投标文件递交招标采购单位,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地址。
16.2 招标采购单位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 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投标截止期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 投标以后,如果投标人提出书面修改或撤标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招标采购单位将予以接受,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5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17.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招标采购单位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17.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之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2条规定予以没收。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招标采购单位将按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代表均有权参加。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以及公证人员(如有)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招标采购单位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方案等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备选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的投标文件之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
18.4 招标采购单位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采购货物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及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20. 投标文件的初审与澄清
20.1 投标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0.1.1 资格性检查 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0.1.2 符合性检查 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澄清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算术错误及文字歧义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 (报价表)为准。投标文件同一部分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2.4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错误和歧义的更改,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3 如一个包内只有一种设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由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如果多家投标人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产品)投标,评标时只能选择一个投标厂商有资格继续参加评审。选择方法为资质审查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厂商进入评标,代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设备(产品)的其他投标厂商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4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20.5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6 招标采购单位将在开标前一天至投标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20.6.1 不良信用记录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三万元以上(含三万)罚款金额视为较大数额罚款),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0.6.2 查询及记录方式:招标采购单位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招标采购单位查询结果为准,招标采购单位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标依据。
21. 投标偏离与无效投标
21.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1.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属于无效投标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1.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 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或分包控制金额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数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4)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
(6) 属于招标文件1.2.5、1.2.6、8.2、11.5、12.4、13.1、20.2.4、20.3、20.5、20.6等所列无效投标情形;
(7)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 比较与评价
22.1 经初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备选方案的评审。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提交备选方案,评审过程中只考虑主方案。只有当主方案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且开标时报出的备选方案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价低于主方案时,采购人才可考虑选用备选方案。
22.4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23.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 保密原则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24.3 投标人试图影响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5.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27条规定外,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1)如果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按评审后投标报价经政策功能扣除后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如果采用综合评分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26. 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和中标供应商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推荐已排序中标候选供应商,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 采购任务取消
当采购任务取消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8. 中标通知书
28.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9.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其他中标供应商或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招标。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供应商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0.2 除30.1规定的情形外,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标供应商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
30.3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上述第29条或30.1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选下一个中标候选供应商。
31. 中标服务费
31.1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向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
31.2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形式包括:支票、汇票和电汇。
31.3 中标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支付。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2.1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2.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2.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2.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五章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 廉洁自律规定
33.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3.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3.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采购代理机构已在公司网站上公布监督电话和信箱,供应商可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4. 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东莞庄路110号
电 话:***-********
1.1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
业务联系人:钟工 电话:***-******** 传真:***-********
1.2.5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1.2.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1.3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1.3.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2.2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0万元
8.1
是否允许投标商对一包中的内容拆开进行投标:否
8.2
是否允许提供备选方案:否
12.1
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保函正本、电汇
保证金数额: 2万元
保证金收款人:
开户名: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广州市环市中路支行
账 号:3602 0739 2920 0085 646
13.1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14.1
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
18.1
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14: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68号之二领峰园A2栋2306房会议室
22.2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25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综合评分法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名
31
中标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标准收取。
32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9层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99
联系电话:***-******** 传真:***-********/********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联系电话: ******** ******** 传真:********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69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 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保机构。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对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第三章 合同条款
家具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货物的供应及相关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 )和乙方的投标承诺,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条款:
1、合同货物
乙方负责向甲方供应下表中所列货物及负责安装调试。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厂家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交货
地点
交货 时间
…
2、合同总价
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即RMB¥ 元,该合同总金额包括设计、货物制造、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的备品备件以及所有的进口环节税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金额不变。
3、合同组成
详细价格、技术说明及其它有关合同货物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说明。所有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会议纪要、协议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若书面文件之间出现差异的,除非甲乙双方有特别规定,否则以招投标文件为准。
4、技术要求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需符合国家有关规范和环保要求及甲方的技术要求,并提供货物的厂试测验报告。所有货物及服务不得侵犯第三方版权、专利、税费等。
考虑到本合同采购货物的售后服务等因素,乙方必须为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制造商)或其经销(代理)商,如是经销(代理)商必须得到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制造商)相关的授权委托作为本合同文件附件。
5、合同货物包装、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5.1 合同货物的包装
货物的包装均应有良好的防湿、防锈、防潮、防雨、防腐及防碰撞的措施。凡由于包装不良造成的损失和由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2 合同货物的交货
(1)乙方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2)乙方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交货时,甲方只对交货数量认可,甲方有权单方面对乙方交付货物进行检测。
5.3 合同货物的安装调试(包含采购人需求及以下内容)
(1)乙方负责合同项下的安装调试,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安装时需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货物、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5.4 货物的验收(包含采购人需求及以下内容)
(1)合同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并移交所有资料文档后XX个工作日内验收,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标准。
(2)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后延。
(3)如果合同货物运输和安装调试过程中因事故造成货物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换装,以保证合同货物安装调试的成功完成。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需具备出厂合格证。
(5)进口产品必需具备省级(或相当于省级)商检部门的检验证明
(6)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且所需的抽检费用由乙方负责;如货物质量达不到招标文件的要求,则拒绝收货。
(7)如双方对产品的质量有争议的,应立即封存产品或提取产品样品,由 检验机构对封存的样品进行检验,并以该检验机构的检验结果作为确认产品质量的依据。检验费由乙方承担。
5.5 如乙方没有及时提供相关证件(如商检证等),有可能影响验收进程,所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6 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商标或版权。否则,乙方需承担对第三方的专利或版权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6、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包含采购人需求及以下内容)
6.1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关实物样品及实物效果图及色板,并做封样处理,采购人将以封样作为批量交货验收的质量、规格、颜色的标准,来保障投标和验收的结果一致;如采购人提出实物效果及色板的变更,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6.2家具的到货和安装过程中,将会出现许多与其他相关项目中标单位的交叉配合的机会,家具的交货和安装调试工作也可能同时进行,故要求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与其他相关项目供应商之间的配合,供应商应统一、合理地安排家具的生产和交货,并与其他项目中标单位加强协调,以使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发挥到最大,从而满足各方的进度需求。本项目对合同项下家具的储存和安装场地有严格要求,供应商需对其家具安装场地布置、人员的管理、家具成品和部件的储存场地、交货的交通组织、安全生产制订详细的方案。
6.3售后服务:
(1)投标人保证合同货物是全新、未曾使用过的,其质量、规格及技术特征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对交付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及保修期外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2)免费质保期期限:验收合格后8年或以上(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如因产品质量问题需要更换新的产品,新产品保修期从该产品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投标人应对货物实行三包。在保修期内,发现由于材料、设计或工艺不良造成的故障,投标人应研究故障原因,迅速修复或免费进行更换,并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3)免费质保期内维修人员接到维修通知后到场时间:24小时内,投标人须提供常设24小时热线服务和长期的免费技术支持。若主要货物的故障在48小时内仍未处理完毕,投标人必须免费提供相同档次的货物予采购人临时使用或采取应急措施解决,不得影响采购人的正常工作业务。投标人应定期派员对采购人的货物进行必要的保养维护。
(4)质保期内,非采购人的人为原因而出现产品质量及安装问题,由中标人负责包修、包换或包退,并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下列情况乙方不负责免费保修:
a.甲方不按照乙方提供的正确使用方法而引致货物故障损坏;
b.擅自改装货物;
c.各种人为因素或天灾等外来因素造成的损坏。
6.4货物交付使用后以书面形式承诺维修服务,实行终身维护:
货物维修响应时间:①工作时间(8:00-18:00,节假日除外)内为 小时内故障响应,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②非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以外的时间)内 小时内故障响应, 小时内到达现场提供服务。
6.5 所有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甲方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6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而发生争议,由广东省或广州市质检部门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6.7质量保证期满后售后服务要求
乙方应保证以最优惠的价格提供备件和维修服务,当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按质量保证期内同样的要求进行维修处理。
6.8乙方需提供自己的售后技术支持中心、售后服务合作伙伴的详细资料,要求合作售后服务方签订售后服务合作协议副本(加盖公章)。
6.9乙方厂家需在广州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点(提供维修的详细地址及工程师联系方式),负责设备的安装调试。
7、付款方式
7.1预付款:签订合同后,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 30%。
7.2当所有物品到达采购人指定的地点时,家具安装调试结束,提交全部报告材料,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5%。一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的合同款。
7.3以上支付同时遵从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8、履约保证金
1、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提交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采购人因中标人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3、履约保证金可采用以下方式之一的形式提交;(采购人认可的方式)
(1)银行保函;
(2)支票、银行汇票。
4、在中标人完成其合同义务,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30天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9、技术服务
9.1 乙方应派员到甲方指定地点配合工作。
9.2 乙方按甲方提供的合同执行进度计划,再配合甲方及有关单位,以此做好合同执行进度上的配合工作。
10、不可抗力
10.1 不可抗力指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或其它双方认定的不可抗力事件。
10.2 签约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影响合同执行时,发生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将事故通知另一方。在此情况下,乙方仍然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加速供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尽快解决本合同的执行问题。
11、索赔
11.1 如有异议,甲方有权根据有关政府部门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
11.2 在合同执行期间,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和差异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选择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鉴定以及律师费用等。
(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的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有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同时,相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11.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15天内,乙方未作书面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甲方将从合同款项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不足部分的补偿。
12、违约与处罚
12.1中标人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采购人有权拒收,并且中标人应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若中标人因产品升级、换代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投标时的原有某型号货物时,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提供高于、优于原有某型号货物的产品替代;招标人也有权将该型号货物单独另行采购,除合同扣除无法提供货物的金额外,中标人还应因重新采购而引起费用增加及时间延误而赔偿采购人的损失。”
12.2中标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最多至5%),逾期半个月以上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采购人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2.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到期拒付货物款项的,采购人向中标人偿付本合同总价的1%的违约金。采购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中标人偿付违约金(最多至1%),本合同的付款时间为采购人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查的时间)。
12.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13、合同终止
如果一方严重违反合同,并在收到对方违约通知书后在30天内仍未能改正违约的,另一方可立即终止本合同。由此产生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14、法律诉讼
签约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执和分歧,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则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期间,双方应继续执行合同其余部分。
15、其它
1、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广州市财政局采购办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2、保密:本合同的各项条款属于双方经营活动内容, 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允许不得对外泄露。
3、乙方应开具(本合同)增值税发票。
4、本合同的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是本合同合法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广州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投标函(格式)
附件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3——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
附件4——货物说明一览表(格式)
附件5——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附件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7——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包括:
7-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7-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资信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缴纳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附件9——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担保函格式
附件10——《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制造商企业类型声明函》
附件1 投标函(格式)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7)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8)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含税)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 %。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招标采购单位的附属机构。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
(9)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公章-------------------------
日期-------------------------------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货物名称
投标总价(含税)
投标保证金
交货期
备注
备选方案:
(如招标文件允许)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递交。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3中的总价相一致。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名称
型号和规格
数量
原产地和制造商名称
单价(含税)
总价(含税)
备注
1.
货物名称
2.
备品备件
3.
专用工具
4.
安装、调试、检验
5.
培训
6.
技术服务
总价: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附件4 货物说明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主要规格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其它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注: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附件5 技术规格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件7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格式)
7-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7-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7-3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格式)
7-4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资信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7-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附件7-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被授权人签字
投标人盖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附件7-3 制造厂家的资格声明
1、 名称及概况 :
(1)制造厂家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企业性质:
(6)法人代表:
(7)职员人数:
一般工人:
技术人员:
(8)近期资产负债表(到 年 月 日止)
(1)固定资产:
原值:
净值:
(2)流动资金:
(3)长期负债:
(4)短期负债:
(5)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6)资金类型:
生产资金:
非生产资金: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年生产能力 职工人数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制造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
3、制造厂家生产此投标货物的历史(年数):
4、近三年该货物主要销售给国内、外主要客户的名称地址:
名称和地址 销售项目和数量
5、近三年的年营业额:
年份 总额
6、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7、有关开户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8、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日期: 年 月 日
制造商名称:
制造商盖章:
电 话 号:
传 真 号:
附件7-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附件7-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资信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附件7-6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8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格(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汇票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法定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传: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附件9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投标担保函格式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按投标形式选择填写):
(1)□本公司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2)□本公司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本公司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我公司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五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一、项目概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程楼计量楼办公家具采购项目子项目2为计量楼办公家具采购。计量楼位于广州市增城朱村五所总部新区内,总建筑面积21587平方米,地上5层,地下1层,建筑高度最高为23.1m。
二、总体要求
2.1、投标人应提供已注册品牌制造商原装、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用户要求的设备。所有货物送至需方指定地点,货到需方后,供方即派出安装调试人员免费安装并调试,能确保货物在正常的使用过程中安全、可靠,并达到有关规定的要求。
2.2 、伴随服务(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全部设备的运输、保险、装卸、安装、调试和人员培训、售后服务。
2.3、投标人应提供市场上常见、成熟的货物,不接受特配、专供等字样的货物参与投标。
2.4、投标人必须确保货物及所有配套件的完整性。对于招标文件没有列出,而对货物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必不可少的且应属于货物配带的部件、配件等,投标人有责任给予补充。
2.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已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自行勘察现场,因现场仍在施工,投标人必须先行同招标人协调好勘察时间,并遵守工地现场管理规定,保证个人安全。
三、招标范围及技术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本招标文件要求中,所有带“★”(如有)均为重要要求,投标人需具体响应,投标人在响应投标人案中必须列出具体配置、参数或应答,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无效标处理,优于的不视作负偏离。凡标有“▲”(如有)的地方为重要指标,如不满足不会导致废标,但将严重影响投标人技术商务评分。
3.1.2、家具原材料抽样检验报告数值基本要求
[中纤板]:检测标准为EN120:1992《人造板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钻孔萃取法》;甲醛释放量≤0.5mg/100g;抽样基数≥10件;
[刨花板]:检测标准为EN120:1992《人造板中甲醛含量的测定 钻孔萃取法》;甲醛释放量≤0.5mg/100g;抽样基数≥10件;
[海绵]:检测标准为GB/T10802-2006《通用软质聚醚型聚氨酯泡沫塑料》、GB/T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 表观密度的测定》;拉伸强度≥110kPa;伸长率≥140%;回弹率≥55%;撕裂强度≥2.8N/cm;干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10kPa;湿热老化后拉伸强度≥150kPa;泡沫塑料表观密度≥40kg/m3;抽样基数≥10件;
[面漆]:检测标准为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苯含量≤0.01%;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20%;抽样基数≥20kg;
[底漆]:检测标准为GB 18581-2009《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苯含量≤0.01%;甲苯、二甲苯、乙苯含量总和≤20%;抽样基数≥20kg;
[白乳胶]:检测标准为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游离甲醛≤0.05g/kg;苯≤0.01g/kg;抽样基数≥10kg;
[热熔胶]:检测标准为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游离甲醛≤0.05g/kg;苯≤0.01g/kg;抽样基数≥10kg;
[喷胶]:检测标准为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游离甲醛≤0.05g/kg;抽样基数≥10kg;
[三聚氰胺树脂]:检测标准为GB 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游离甲醛≤0.05g/kg;苯≤0.01g/kg;抽样基数≥10kg;
[静电喷涂粉末]:检测标准为HG/T 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可溶性铅(Pb)≤10mg/kg;可溶性镉(Cd)≤2mg/kg;可溶性铬(Cr)≤2mg/kg;可溶性汞(Hg)≤2mg/kg;抽样基数≥20kg;
[塑粉]:检测标准为HG/T 2006-2006《热固性粉末涂料》;可溶性铅(Pb)≤10mg/kg;可溶性镉(Cd)≤2mg/kg;可溶性铬(Cr)≤2mg/kg;可溶性汞(Hg)≤2mg/kg;抽样基数≥20kg;
3.1.3、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要求到货数量及性能不低于投标时投标文件所响应内容。
3.1.4、投标人投标时所采用的货物如在实际供货时已经废型(不列入该厂家当时的产品系统),则投标人必须用供货时该厂家的最新产品提供给本项目单位,其性能指标不得低于所投货物,并且价格不变。如果未能按原价提供更高配置的货物,则按违约处理。
3.1.5、合同执行阶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货物的数量作出适当的调整。因货物数量增减引起的价格变动,应以合同的货物单价调整总价,但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3.1.6、货物应符合正式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与安全以及其他相关标准。所报货物的性能指标,按照报价时厂家公开公布的实际性能指标参数如实填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具体技术响应方案(如技术参数或具体配置等)。
3.1.7、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导轨、门铰 、汽动杆、面漆 、饰面人造板 、热熔胶 、刨花板、海绵 、真皮 、水性漆、铝材屏风等小样用于招标评审。(注:样品需包装完整,包装方法不限。要求在样板明显位置用不易撕毁的粘纸标明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样板名称、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等,并在粘纸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名。中标人提供的小样品不予退回,其样板将作为验收时的参考依据之一。)
3.1.8、所有货物在开箱检验时必须完好,无破损,配置与装箱单相符。要求到货数量及性能不低于投标时投标文件所响应内容。
3.1.9、合同执行阶段,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中标货物的数量作出适当的调整。因货物数量增减引起的价格变动,应以合同的货物单价调整总价,但不超过原合同金额的10%。
3.1.10、货物应符合正式颁布的产品、质量、技术与安全以及其他相关标准。所报货物的性能指标,按照报价时厂家公开公布的实际性能指标参数如实填写。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具体技术响应方案(如技术参数或具体配置等)。
3.1.1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导轨、门铰 、汽动杆、面漆 、饰面人造板 、热熔胶 、刨花板、海绵 、真皮 、水性漆、铝材屏风等小样用于招标评审。(注:样品需包装完整,包装方法不限。要求在样板明显位置用不易撕毁的粘纸标明投标人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样板名称、生产厂家名称、规格型号等,并在粘纸上加盖单位公章和投标人代表签名。中标人提供的小样品不予退回,其样板将作为验收时的参考依据之一。)
3.2 采购清单
采购清单及要求见清单目录
4、商务要求
4.1 交付使用时间和要求:
▲4.1.1、中标结果经公告期满,确认无异议后 10天内签订合同。安装胶板家具预计到货安装时间为9月5日至9月15日(共10日)。实木家具预计到货安装时间为9月20日至9月30日(共10日)。于9月30日前全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同时要求配合办公布线安装。
4.1.2、投标人中标后应上门再次量取相关尺寸,确保家具能完整、配套安装,且误差在2%以内。
4.2 交货地点要求:
4.2.1、投标人须将货物、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其运送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4.2.2、交货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西78号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增城总部新区工程楼计量楼指定地点。
4.3 付款方式:
4.3.1、合同款包含项目实施过程的所有含税费用。
4.3.2、履约保证金:中标结果经公告期满,确认无异议后10天内,中标人须向采购人交纳合同价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采购人验收合格后 30天内,采购人将把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中标人。
4.3.3、签订合同后,采购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30%的预付款,中标人全部货物现场安装完毕并通过工程验收合格后,采购方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规定一次性付清余款65%合同总价。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 1年使用期结束且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合同总价2.5%,2年使用期结束且产品没有重大质量问题,采购人1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剩余质保金。
4.3.4、每笔款项支付时,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正式完税发票。
4.4 验收:
4.4.1、投标人需提供其投标货物执行的制造标准和测试验收标准。
4.4.2、卖方应按有关标准提供货物的包装,并采用恰当的方式将货物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交货给业主(同时,提供货物清单)。
4.4.3、投标人中标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送样板至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满足要求后方可签订合同批量生产供货,样板将作为验收时的货物验收标准。
4.4.4、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书、测试报告和主要货物材料的原产地证书。
4.4.5、家具安装完毕后中标人需提供2016年或2017年由国家级有关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才能进行验收,提供不齐全采购人则不进行验收或视为验收不合格。
4.5 售后服务:
4.5.1、投标人为其提供的投标货物提供质保期保障,质保期从货物安装完毕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计起。其中免费质保期不低于5年,免费质保期间,如因施工质量或材料质量造成工程返修,中标人除免费返修外,将视影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免费质保期后需要进行维修的材料费由使用单位承担,其余由中标人承担。
4.5.2、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上门保修,即由投标人或原厂家派员到采购人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1
服务窗口式前台(包括副柜)
定制
米
18
2
沙发
4+2+2
套
2
3
长茶几
1200*1200*450
个
2
4
短茶几
600*600*450
个
4
5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张
10
6
接待凳
常规
张
10
7
仪器发放柜台
W6000*1800*H760
套
1
8
屏风办公桌
W1500*D1500*H1050
位
53
9
直列办公桌
W1200*D600*H1050
张
42
10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张
94
11
高文件柜
W800*D400*H1800
个
48
12
矮文件柜
W800*D400*H800
个
19
13
水泥工作台
定制
米
33
14
普通试验台(1800*900*800)(不含上下柜,含桌下抽屉)
W1800*D900*H750
张
10
15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位
10
16
两层货架(1800*600*800)
W1800*D600*H800
个
8
17
四层货架(1800*600*2000)
W1800*D600*H2000
个
4
18
圆桌及4张洽谈椅
800*H760
套
4
19
订做洗手台茶水柜(含洗手盆/龙头)
W1600*D500*H800
个
1
20
6人会议桌
W2400*D1100*H750
张
4
21
会议椅
人体工程学
位
24
22
四层货架(1500*600*2000)
W1500*D600*H2000
个
2
23
定制五层货架
W1800*D900*H2000
个
40
24
屏风办公桌
W1500*D1500*H1050
位
30
25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位
30
26
高文件柜
W800*D400*H1800
个
19
27
矮文件柜
W800*D400*H800
个
8
28
四层货架(1800*600*2000)
W1800*D600*H2000
个
44
29
两层货架
(1800*600*800)
W1800*D600*H800
个
6
30
订做洗手台茶水柜(含洗手盆/龙头)
W1600*D500*H800
个
1
31
茶水柜
W1200*D400*H800
个
1
32
圆桌及4张洽谈椅
800*H760
套
2
35
茶水柜
W1200*D400*H800
个
1
36
圆桌及4张洽谈椅
800*H760
套
4
37
10人会议桌
W3500*D1500*H760
套
1
38
会议椅
人体工程学
位
10
43
屏风办公桌
W1500*D1500*H1050
位
12
44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位
12
45
高文件柜(玻璃门)
W800*D400*H2400
个
11
46
会议桌
W1800*D1200*H750
张
1
47
会议椅
人体工程学
位
6
48
高隔断
(含门)
W6300*D100*H2760
平方
6.3
49
屏风办公桌
W1500*D1500*H1050
位
71
50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位
71
51
高文件柜(玻璃门)
W800*D400*H1800
个
42
52
矮文件柜
W800*D400*H800
个
48
405定制密集柜
W1000*D430*H2150
m3
1.849
52
405定制密集柜
W1000*D580*H2150
m3
12.47
53
大班台
W2000*D1050*H750
张
1
54
高文件柜(油漆板)
W962*D400*H1800
个
3
55
6人会议桌
W2400*D1200*H750
张
1
56
大班椅
人体工程学
位
1
57
会议桌座椅/班前椅
人体工程学
位
8
58
高文件柜(油漆板)
W962*D400*H1800
个
8
59
中班台
W1600*D800*H750
张
4
60
大班椅
人体工程学
位
4
61
班前椅
人体工程学
位
28
62
小会议桌
W2400*D1200*H750
张
4
63
大会议桌
W8000*D2100*H760
张
1
64
大会议室条桌
W1380*D600*H760
张
16
65
茶水柜
W1600*D380*H800
个
1
66
大会议室座椅
人体工程学
位
56
67
屏风办公桌
W1500*D1500*H1050
位
1
68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位
1
69
四层货架(1800*600*2000)
W1800*D600*H2000
个
62
70
两层货架
(1800*600*800)
W1800*D600*H800
个
3
71
屏风办公桌
W1500*D1500*H1050
位
6
72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位
6
73
普通试验台(1800*900*800)(不含上下柜,含台面板下抽屉)
W1800*D900*H750
张
2
74
实验椅
常规
张
2
75
高文件柜(玻璃柜门)
W800*D400*H1800
个
3
76
四层货架(1800*600*2000)
W1800*D600*H2000
个
3
77
普通试验台(1800*900*800)(不含上下柜,含台面板下抽屉)
W1800*D900*H750
张
6
78
实验椅
常规
张
6
79
两层货架
(1800*600*800)
W1800*D600*H800
个
4
80
四层货架(1800*600*2000)
W1800*D600*H2000
个
3
81
屏风办公桌
W1500*D1500*H1050
位
12
82
办公椅
人体工程学
位
12
83
普通试验台(1800*900*800)(不含上下柜,含台面板下抽屉)
W1800*D900*H750
张
14
84
实验椅
常规
张
14
85
高文件柜(玻璃柜门)
W800*D400*H1800
个
14
86
半高文件柜
W800*D400*H1220
个
9
87
四层货架(1800*600*2000)
W1800*D600*H2000
个
5
注:原材料采用优质品牌,参考品牌如下:
油漆:大宝、华润、易涂宝;中纤板:福人、三威、大亚;刨花板:福人、露水河、大亚;胶水:百得、龙马、三维;木皮厚度不低于0.6mm,参考大西洋品牌。
五、附件
附件1:家具需求表(计量楼)
附件2:家具平面布置图(计量楼)
第六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1、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2、无效投标条款
除第一章投标人须知21.3条款所列情况外,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也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的。
3、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内容
序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及标准
投标人具备的条件或说明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范围应满足投标申请人条件。
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纳税记录
近期缴纳企业所得税或增值税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社保记录
近期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等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
原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资信良好且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
原件
6
投标保证金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提供
支票、汇票原件
或电汇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日
8
项目预算
投标报价未超过项目预算
9
其他
满足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
备注
有一项不合格,即为初审(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不合格。
4、本项目将采用综合评分法依次对每个通过初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将每一个评委的评分汇集,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进行算术平均,得出该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和价格得分;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和价格得分,计算综合得分,以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序在第一名到第三名的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第三位四舍五入。具体评分因素以及权值如下:
一、价格评分标准(30分)
评分项目
最高分值
评分内容
报价
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
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技术评审(3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单项得分
评分范围
1
技术响应程度及可靠性,主要技术参数的优越性、成熟性
4分
考查有效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除★号条款外的技术要求响应程度:
完全满足得4分,带“▲”指标不满足,每项扣1分,非“▲”指标不满足扣0.5分,直至扣到0分为止。
2
家具生产工艺及设备
6分
投标人生产设备的种类、数量及工艺、技术先进熊进行横向对比:
优:(5-6]分,中:[2-4]分,一般:[0-2)分
注:生产设备需提供投标人自有或代理厂家购置发票复印件,原件备查。
3
家具原材料抽样检验报告
8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省级或以上部门出具的以下原材料抽样检验合格报告:
(1)导轨 (2)门铰 (3)汽动杆 (4)钢化玻璃 (5)UV滚涂底漆(6)面漆 (7)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 (8)EVA封边热熔胶 (9)刨花板(10)木皮胶 (11)实木封边(12)PVC封边 (13)阻燃布(14)海绵 (15)真皮 (16)水性漆 (17)钢板 (18)铝材
全部提供的得满分5分,每缺少一种扣1分,缺7种或以上的,本项不得分。报告为全部国家级则加3分,10份以上为国家级则加2分,其他不加分。
注:检测报告封面需有CAL标志、CMA标志、CNAS标志,检测报告必须为抽样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显示为合格提供抽样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受检单位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报告出具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
4
家具成品抽样检验报告
8分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省级或以上部门出具的以下家具成品抽样检验合格报告:班台(油漆类)、班椅(真皮)、办公桌(板式)、办公椅(网布)、沙发、茶几、钢柜、木柜、屏风、沙发、会议桌、条形桌、洽淡桌、接待台全部提供的得满分5分,每缺少一种扣1分,缺5种或以上的,本项不得分。报告为全部国家级则加3分,10份以上为国家级则加2分,其他不加分。
注:检测报告封面需有CAL标志、CMA标志、CNAS标志,检测报告必须为抽样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显示为合格,提供抽样检验合格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受检单位须为货物的生产厂家,报告出具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日之间。
5
样品
4分
投标货物样品的技术工艺水平、性能,材质的先进性、质量耐用性、实用可靠性:
优:(3-4]分,中:[2-3]分,一般:[0-2)分
注:此项对投标人递交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审,如未按要求递交样品或递交样品不齐全,则本项得0分
6
售后服务
5分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商品售后服务评价体系认证证书的,5星级及以上认证的得3分;3-4星级得2分,3星级以下认证得1分。没有的得0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在项目所在地(市级)设有售后服务机构得2分,没有的得0分。
(需提供售后服务网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地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合计
35分
商务评审(35分)
序号
评审项目
单项得分
评分范围
1
企业业绩
7分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完成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办公家具销售业绩,每项1分,满分7分。
注:业绩需提供发票及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2
企业注册资本金
4分
1、注册资本金≥12000万元的,得4分。
2、8000万元≤注册资本金<12000万元,得3分。
3、4000万元≤注册资本金<10000万元,得2分。
4、注册资本金<4000万元,得1分。
注:注册资本金以营业执照复印件为准。
3
企业实力
12分
1、投标人2014-2016年均销售额大于等于5亿元人民币的得4分,4亿到5亿3分,2亿到4亿得2分,2亿以下不得分。不符合的得0分。(提供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2014年以来获得连续获得3年中央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家具定点供应商资格的得3分,连续获得2年的得1分,获得1年的得0.5分,不符合的得0分。
3、投标人获得2014年以来中国家具协会颁发的“木质办公家具质量调查中甲醛释放为达标企业”,得2分。
4、投标人具有CEC中国环境标准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具有CQC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的得1分。
5、投标人同时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25环境标志国际标准III型认证证书,得1分。
注:提供资格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
4
企业能力
7分
1、根据投标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与家具相关的“办公家具外观专利证书”情况进行评分(专利权人须为所投家具生产厂家):每提供1份得0.2分,本项最多得4分。
2、根据投标人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与家具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情况进行评分(专利权人须为所投家具生产厂家):每提供1份得1分,本项最多得3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5
企业信誉
5分
1.投标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证书”,得2分,不符合的得0分。
2.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连续年限(含2016年):
10年及以上得3分; 5-9年的得2分; 1-4年的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
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合计
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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