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DO铁路公路联运(公告)招标公告
BDO铁路公路联运(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XNH-WLZB-170031
********4">第一章 BDO铁路公路联运(公告)本招标项目为BDO散水铁路公路联运。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运输费用资金来自企业自筹。BDO散水铁路公路联运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BDO散水铁路公路联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本次物流运输招标的内容:
宁夏能化BDO散水铁路公路联运投标表 | |||||||||||||
货物名称 | 计量单位 | 装货地 | 卸货地 | 运输距离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德州 | 1059.9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石家庄 | 954.7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东营 | 1343.7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义马 | 938.2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焦作 | 938.4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濮阳 | 1136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潍坊 | 1456.8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烟台 | 1498.5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青岛 | 1443.6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滨州 | 1290.9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鹤壁 | 1066.3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上海 | 1953.8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丽水 | 2220.1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杭州 | 1935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台州 | 2213.7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嘉兴 | 1941.5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瑞安 | 2326.3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南通 | 1860.2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苏州 | 1864.8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无锡 | 1839.1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盐城 | 1675.3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泰兴 | 1762.8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南京 | 1668.7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福建 | 2359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常熟 | 1865.9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仪征 | 1687.8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合肥 | 1589.8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营口 | 1744.4 | |||||||||
BDO(散水) | 吨 | 宁夏能化 | 重庆 | 1537.2 | |||||||||
注:1、该运输距离为甲方测得的距离,实际运输距离乙方可自行测量,但合同期内不予以调整运输费用; 2.1.投标价格表:(保留小数点后3位)
、 2.2新增运输地点合同签订以:中标价格元/吨?公里×百度地图测得距离(新增地点以百度地图推荐路线距离为准)。 2.3.付款条件:货到后根据验收结算数量开具11%运输专用增值税发票及收据,当月挂账,次月付款。 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投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中所述项目的BDO(散水)铁路公路联运。 2.定义 2.2 “招标人”是指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3 “投标人”是指响应投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这里为本次受到邀请的承运商。 2.4 “货物”是指BDO运行部生产BDO(散水)产品。 2.5 “服务”是指中标人须在中标后与甲方签订合同,根据投标人要求时间及时运送货物。即保证BDO产品的正常配送。 2.6“中标人”是指投标人最终确定的物流承运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询价中同时报价。 3.2 必须有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且注册资金1000 万元(含)人民币以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3.3 具有《税务登记证》且年检合格,具有提供服务资格。 3.4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及相应的技术资料、投标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及投标方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3.4.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涉及许可经营范畴的各类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与道路运输证、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文件与荣誉证书复印件、运输车辆和集装箱罐的罐检报告、保险购买情况等。 公司简介、近三年的业绩情况、经营规模、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第三方审计的2015年年报)、发运地及其他分支机构设置情况、银行资信等级、GPS安装情况及承诺、人员组成、服务承诺。 3.4.2公路运输自有适载运输工具清单(危险化学品车辆需注明材质如碳钢、不锈钢,是否保温,载重吨位,适装产品如BDO、PTMEG等)、能够提供的集装箱罐数量、目的地堆场数量、集装箱罐在目的地堆场的免费堆存期以及超过免堆期的费用明细。 3.4.3享受的铁路优惠政策及与铁路协调能力的证明(需要证明材料)、能够连接的铁路相关查询网络数目(需要截屏)、BDO铁路车皮防护措施、铁路装车现场管理、堆场现场管理、在发运地是否有专属专用线(需要相关证明)。 3.4.4货物运输服务质量保证书及服务承诺书,要具体写出保证措施、服务响应时间与条款。 3.4.5铁路集装箱罐服务商(BDO)需出具书面的运输方案。 3.4.6 铁路服务商需要提供竞标物料(BDO)的历史运作情况,包括服务过的企业及运作量。 3.5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投标;不接受分公司报价。 3.6 报价人必须向采购人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方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均无资格参加报价。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方不接受现金,报价人需从基本账户转出,账户同招标保证金账户)。 潜在报价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或邮件发送至招标方,采购人对潜在报价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电汇汇款底单及相关证件审核并通过,邮箱发送,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购买时间:2017年8月 18 日-2017年8月 23 日,9:00-12:00、14:00-16: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3购买地点: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物流楼贸易物流部物流科。 4.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 (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
5.现场勘察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如有必要可自行前往现场考察,发生费用自理。
6.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7.投标保证金
7.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7.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电汇。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7.4投标人为中石化直属或改制企业的,不提交投标保证金。
7.5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日前转出。投标保证金电汇低单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8.开户银行及帐号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行宁夏区分行营业部、行号:********0015
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递交时间:2017年 9 月 6 日8:30-9:00。
9.2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6日9:00。
9.3递交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4递交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开标
********">9.1开标时间:2017年 9 月 6 日9:00。
9.2开标地点: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9.3开标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园区C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行政办公楼B101会议室(开标室)。
10.资格审查方法
采用资格后审。
11.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http://)上发布。
12.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灵武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煤化工C区
邮编:750411
********4">联系人: 高峰
电话:****-******* 传真: ****-*******
电子邮箱:********@qq.com
监督与管理部门: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电话:****-*******
招标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投标确认函(回执确认单)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我公司已于2017年 月 日收到《BDO散水铁路公路联运》招标文件。经研究,我公司□ 同意 / □ 不同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我公司及本招标项目联系人相关信息如下:
投 标 人 | 名称 |
通讯地址 | XX(省)/XX市/XX区/ XX 路/ XX门牌号/ |
邮政编码 | |
开户行名称 | |
银行帐号 | |
联 系 人 | 姓 名 |
电 话 | |
手 机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
是否参加投标 |
注:1. 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单上信息要准确、真实,书写用正楷,不能用连笔字。
2.“本表中的投标人名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投标人名称相一致。
3. “联系人”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被授权代表的信息相一致。
4.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电汇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扫描件发送至********@qq.com
。
投标单位名称:(盖单位章)
二○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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