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钢材城临时迁址项目土方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浦东钢材城临时迁址项目土方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浦东钢材城临时迁址项目土方等工程
2、工程地点:连云港海州区振华路北,解放东路西
3、招标内容:清淤和土方等工程施工
4、工期要求: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二、投标报名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办法
1、本工程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形式。资格审查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带相关资格审查资料。符合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即为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2、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有关规定;
(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外省投标人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
本工程需投标人自行承诺或提供的证明包括: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贿犯罪行为。具体要求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对无不良行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查询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的不良行为作为判断依据。
3)本工程执行苏清办[2010]13号、连清欠办[2010]4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连清办[2014]4号文、连清办[2014]16号文、连清办[2015]9号文、连清办[2015]6号文、连清办[2015]15号文、苏清办[2016]7号文、连清办[2017] 5号文等,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且未解禁的投标时将不予受理。
4)本工程执行苏建建管[2014]701号文和苏建函建管[2015]289号文,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至少包括:项目经理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资料员1人,材料1人,禁止一人身兼多职,项目经理部人员均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时提供以上人员的岗位证书(有效期内)及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连续近1年(2016年8月~2017年7月)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密码查询)、公积金证明(加盖公积金管理中心章或公积金管理中心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5)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从企业的法人基本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6)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始终,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7)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开标前,招标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或资格不能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等。中标后一经核实为挂靠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本工程实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面谈制度,在规定的时间里对每个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进行面谈,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不按规定进行面谈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四、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五、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方法
1、各投标单位经办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招标投标的每个环节,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
2、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加盖公章的下列资料复印件一份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岗位证书;经办人及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劳动合同、连续近1年社保证明、公积金证明。
3、报名时间: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1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
4、报名地点: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413室)。
5、招标文件费用: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振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浦东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苍梧路36号桃园宾馆四楼413室
联系人:刘工188*****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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