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内容:
平泉县2017年度省预算内投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QG13[2017]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2017年度省预算内投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已由承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7)30号核准了招标方案,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平泉市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小流域治理5.66平方公里,水源工程11处,节水灌溉工程12处。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2017年08月17日至2017年08月23日17时00分前登录“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平台”,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 4.2首次投标需访问“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市场主体登录”-“投标方登录”页面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附件并提交验证,然后携带原件到交易中心进行现场验证,通过后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此库为承德市统一数据库,不管在承德市的任一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及验证一次,承德市其他市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均可登录。 4.3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套,由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收取,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4.4潜在投标人请自行联系办理网上注册及下载文件事宜,因未能及时办理注册等造成的后果自负。 5.招标文件答疑 5.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11时00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公司)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视具体情况可能延长):2017年08月31日17时00分。 5.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在线提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5.3投标人请自行关注在线提疑模块及网上公告,因未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等内容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年09月11日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至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平泉县城府右路,政府招待处北侧,平泉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1日9时3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前须持转账凭证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泉兴平路支行 帐 号:501 266 100 001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元 保证金收据开具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联系电话:****-*******。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泉市水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平泉市平泉镇喧哗街 地 址:石家庄市大经街天滋嘉鲤商务中心B座12层 邮 编:067500 邮 编:050000 联 系 人:张秀芬 联 系 人:武胜楠 电 话: 0314- ******* 电 话: ****-******** 139*****974 传 真: ****-******* 传 真: ****-******** 电子邮件: pqxsbj@163.com 电子邮件: zyzb2002@163.com
公告更正内容及说明 | 变更日期:2017-08-17 | 平泉县2017年度省预算内投资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水利建设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PQG13[2017]002 更正公告 原公告: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1日9时3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前须持转账凭证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泉兴平路支行 帐 号:501 266 100 001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元 保证金收据开具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联系电话:****-*******。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更正如下: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11日9时30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投标人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银行或网银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期前须持转账凭证到平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开户名称: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承德银行平泉兴平路支行 帐 号:501 266 100 0018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元 保证金收据开具地点: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1室 联系电话:****-*******。 ★备注:请及时交纳保证金,交纳成功后再次登录本系统进行“确认交纳”并且“打印回执”,如未“确认交纳”将无法正常退付保证金。 石家庄中宇工程造价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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