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招标公告
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招标公告
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08-08-27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委托,就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NJZC-2008C070
二、项目名称: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
三、项目简要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08-9-17 8:3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08-9-17 9: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北京西路2号-1)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九洲
六、开标相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8-9-17 9:00
开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北京西路2号-1)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文件编制人:高 峰
编制人联系电话:***-********
编制人传真电话:***-********
采购文件接收人:王九洲
接收人联系电话:***-********
接收人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北京西路2号-1)
邮政编码:210008
有关对采购文件的询问或者质疑,请与采购文件编制人联系.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公告
关于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项目的招标公告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委托,就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 标书编号:NJZC-2008C070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包括具体内容、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第三章需求说明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文件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08年8月27日起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网上下载www.njzc.gov.cn
招标文件出售价格:免费
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投标文件开始接受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08:4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受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投标文件接受人:王九洲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08年9月1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标厅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联系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六楼
邮政编码:210008
网址:www.njzc.gov.cn
保证金汇款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保证金汇款银行:建设银行南京地铁大厦分理处
保证金汇款帐号:****************0202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2008年8月27日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NJZC—2008C070
项目名称: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八月
投标邀请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南京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采购人)的委托,对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项目及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NJZC-2008C070
2、项目名称: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
3、项目内容: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及相关服务,详见第三章需求说明。
4、招标文件获取办法:请符合投标资质条件的供应商至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拷贝(免费)。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采取汇票、汇款(外埠),本票、转帐支票(本市)等形式(现金不予接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同时递交。
6、投标、开标时间及投标、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7、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2-1号
邮政编码:210008
招标文件编制联系人:高峰
电 话: ***-********
传 真: ***-********
投标文件接收人:王九洲
电 话: ***-********
传 真: ***-********
开 户 行:建行地铁大厦分理处
银行帐号:****************0202
开户名称: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投标。
2、定义
2.1“采购人”指委托采购中心招标采购本招标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南京市暨区级机关或其所属相关单位。
2.2“招标货物和服务”指本招标文件中所述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2.3“投标人”指按照本文件规定获得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3、合格投标人
3.1投标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招标文件组成: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和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报价要求、投标文件编制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招标项目的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废标条款、附件等。
4.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的要求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3招标的最小单位是包。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未分包的,投标人对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不得部分投标;招标货物数量及技术要求中已经分包的,可以以包为单位投标。
4.4采购中心如果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方案;否则,备选方案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5.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按照《投标邀请》中的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对在此之前收到的澄清要求,采购中心将以传真、电子邮件或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的方式送达要求澄清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组织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的,采购中心对在答疑会之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答疑会上回答。
5.2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中心均可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按照前款方式将修改内容通知所有投标人。
5.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4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有权决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按照前款方式将变更时间通知所有投标人。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中心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2本次采购除保证金外,采购中心不收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二、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货币和编制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图纸中的说明,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若有英文或其他语言文字的资料,应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资料。
7.2投标人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7.3投标人应用人民币报价。
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如有修改,修改处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7.5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7.6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写清相应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地址、电话、传真等。
8、投标报价
8.1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
8.2投标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及其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前所有含税费用,以及标人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8.3招标文件如没有特别说明的话,对每一项货物和服务仅接受一个价格。
8.4投标人须将开标一览表装在单独的封袋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以便唱标时查找。
9、投标文件的组成
9.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技术部分、价格部分,以及其他部分组成。
10、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材料,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经年检合格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网员可以免交);
(4)*投标保证金;
(5)*投标人资格声明(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6)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开业不满一年的出具当年的验资报告);
(7)投标货物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货物提交)和产品鉴定(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9)信用评估报告;
(10)商务条款偏离表;
(11)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和商务资料。
11、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1.1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1.2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详细的交货清单、货物安装、验收标准、投标货物技术资料、项目集成(实施)方案,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
(2)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1.3如有不符之处,应说明其差别之所在;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所提供的质量标准、制造货物的材质和货物性能,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提出不同的标准和材质以替代,但应使评标委员会相信替代品的质量和性能相同于或优于原技术要求。
12、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中心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2.2投标人应按照投标邀请要求缴纳。
12.3未中标供应商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4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2.5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2)中标单位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自开标之日起,30天内投标有效。
13.2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中心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这种要求,并且不影响保证金退还。接收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4、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提交一式五份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
15.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
16、投标截止时间
16、有下列情行之一的投标文件将拒收:
16.1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16.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等。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中心。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标的采购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18、联合投标
18.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19、诚实信用
19.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9.2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中心、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即使在签订合同后,如果采购中心有证据表明投标人有此行为的,采购中心将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在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告,将投标人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四、开标、评标与定标
20、开标
20.1 采购中心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0.2 开标时,采购中心将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以及采购中心认为合适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0.3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0.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0.5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6 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采购中心报告南京市财政局,视情采取竞争性谈判、询价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1.评标
21.1评标组织
(1)评标工作由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
(2)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独立开展评审工作。
21.2评标方法
(1)详见评分标准。
21.3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1)采购中心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办法的确定,以及评标过程和结果。
(3)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等,均不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1.4评标程序
(1)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A、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B、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比较与评价。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办法对供应商进行排列。
22、定标
22.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分结果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或根据排名,推荐中标候选人。
22.2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将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公告,并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2.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2.4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同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供应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6 如果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情形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比照20.6规定执行。
五、签订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3.2中标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视情与排位在中标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六、质疑和投诉
24、质疑和投诉
24.1投标人对招标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中心提出询问,采购中心将依法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并提供相应的材料,但需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采购中心遵循“过错责任原则”,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调查论证费用。
24.3采购中心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或在网站公告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4.4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中心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南京市财政局投诉。
第三章招标项目的设备要求及技术规格(本次采购只有1个分包)
一、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公司注册资金不少于100(含100万元)万元人民币。
2、供应商必须提供与移动或联通等营运商话单自助打印系统的供货合同(合同复印件)。
二、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所有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且正常使用一个月后一次性付清。
2、供货期
合同签定10天内。
三、技术要求及采购需求:
推荐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供应商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的要求,且为半数以上评委一致认为搭配合理。否则,视为重大偏离。
设备需求说明:(供应商需提供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原件和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原件)
(一)、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概述
南京市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是实现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最大化管理与服务的一项重要基础支撑工程,2000年4月经市政府批准立项和正式组织建设,并列为全市“十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整个系统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把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改革、发展与计算机网络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应用紧密结合起来,遵循“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和“三个集中、一个共享”的原则,力求实现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的重大转变,全面提升为全市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综合服务功能与水平。
六年来,已建成位于局机关大楼的系统网络控制管理中心和劳动大厦、南京人力资源市场、市医保结算中心、培训鉴定中心等四个局域网,以及包括13个区县劳动保障信息系统、330多家定点医院和药店、579个街道社区及众多的部门和单位在内的广域网,构建了整个系统的主要网络布局;开发并投入运行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等五个保险统一征缴及分别支付和就业服务管理、职业培训鉴定、综合工资、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保障信息咨询服务和农村养老保险等15个应用系统,《南京劳动和社会保障卡》和《劳动和社会保障证》工程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基本完成了整个信息系统的市级资源数据库建设。整个信息系统于2005年9月24日通过竣工验收,认定南京劳动保障信息系统建设和试运行管理具有很高的经济性、安全性、实用性和高效性,符合国家金保工程总体要求,这也是国家金保工程实施以来第一个通过竣工验收的劳动保障信息系统。
随着劳动保障信息系统服务需求的大量增加,系统服务层面日趋立体化和多边化,系统网络日趋扩展、负荷日趋加大、数据量日趋增长。对系统组织实施一次全面的升级工作,将使系统安全性、稳定性、高效性和可扩展性得到有效提升,并且由目前单纯的业务办理层面提升到决策支持层面,能更加适应南京劳动保障工作改革与发展要求。
(二)、系统架构及特点
1、系统架构
南京市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涉及的部门众多,不仅包括局内的各个业务部门,还包括省、市、财政、税务、医院、药店、银行等相关单位,以及区、县、街道、社区等单位,系统的业务操作方式以在线联机交易事务处理和后台批处理为主。此外,根据劳动保障部"金保工程"的要求,系统要建设数据中心,提供对所有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员的相关劳动保障数据的集中存放和应用的集中处理,并提供存证、容灾、备份等信息服务的基础,同时实现部、省级网络互连,并且要为系统提供三区,即生产区、交换区和决策区,分别对劳动保障业务资源数据、交换资源数据和宏观决策数据进行存储和管理。生产区主要处理系统的核心业务,所有业务数据均在此产生,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等所有相关业务子系统数据;交换区用于和部、省、市相关单位以及下属区县进行数据交换,主要根据业务资源数据产生结果性数据,实现系统分析和决策支持等应用本系统存储采用SAN架构,系统应用数据通过高速光纤交换机集中统一存储到SAN存储局域网中的大容量主机设备中,并将数据通过数据库备份方式备份到异地数据库备份系统中的主机设备上。
2、系统特点:主要业务操作为联机交易事务处理和业务批处理;存储采用SAN存储器架构。
根据目前现有设备状况和考虑便于今后的系统扩容,这次系统的存储采用SAN结构,对数据进行集中存储和管理,同时为保证在故障状态下数据的完整性、正确性、有效性和安全性,以及业务应用的持续性,并且利用原有的主机设备通过异地数据库备份设备对系统所有数据进行异地存储备份。
(三)、系统应用描述
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的核心业务系统是“五险合一”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在城域网上实现。截至到2005年,参保单位为2.5万多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参保人数均超过100万,目前数据量约为420G,1000个左右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内部局域网内部业务经办客户端,600多个街道和社区连接点,以及300多个定点医疗结构和药店连接点,系统应用以数据库交易为主,异地备份服务器在中心主数据库服务器发生故障时必须接管起系统的运行任务。
目前南京参保人数大约在235万左右(企业143万人,离退休人员42万人,机关事业10万人,农村40万人,),而且近几年新增参保人数每年都在增长,如果考虑2006年新增设备5年的使用期,到2011年,参保人数将会达到350多万,再加上人口老龄化,新增就业人口高峰,新增迁入劳动人口,政策调整等因素,这还仅仅是一个非常保守的估计。
(四)、技术需求
设备数量:66台(推荐品牌:诺恩、品佳)
?实施要求:将自助清单打印设备在规定时间内安装、部署在全市66个街道劳动保障所:
作为采用嵌入式重载打印架构的特种清单打印机的代表产品,相对于采用桌面PC架构的普通清单打印机,具有稳定性、易用性更高,运行维护成本更低的特点。能够更好的满足运营商业务规则统一管理、降低设备运营维护成本的要求。
性能参数要求:
1、使用专用嵌入式重载打印内核,所有运行、存储工作都在芯片级完成。
2、支持集中管理模式。采用完全远程管理控制,统一应用升级内核。全部业务规则定义、执行、修改全部由信息中心集中管理和控制。如打印次数限制、打印范围控制、打印权限分配等,无论是采用传真回复、网上查询、自助打印全部都可以与信息中心整体业务规则保持一致,实现用户无论到任何站点,都获得同样服务的目标。保持统一服务形象。
3、打印速度:不低于32行/秒
4、走纸速度:不低于32行/秒
5、切纸模式:电动全切
6、操作提示:防侧窥彩色提示
7、打印字符集:IBM字符集II,12X24点,约1.25X3.0(mm),GB2312宋体一二级字库,24X24点,约3.0X3.0(mm)
8、打印用纸:高质量热敏纸
9、操作环境:LINUX操作系统
10、热敏头片使用寿命:不低于1×109脉冲 (约100公里)
11、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不低于4000小时
12、平均无故障打印行数:不少于37×106 行
13、设备外形:卧式
(三)、评标标准
采取综合评标(满分100分)法,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价格60分:有效报价中的最低价其价格分为满分60分;其他报价的价格分为:最低价/其他报价*60。
(2)满足采购文件全部技术参数指标的得10分,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的,每项加1分,最高得5分。
(3)投标人履约能力10分:业绩(类似项目合同、用户质量反馈意见等)等评分,最高10分。
(4)售后服务能力及承诺10分:售后响应及上门时间、培训计划安排等评分。
1、用户培训方案合理性,最高5分。
2、售后服务及培训,最高5分。
(5)其他因素5分
1、节能2分。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下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中所列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范围内的加2分,不在范围之内的不加分。
2、环保2分。从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中,以“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形式,按类别确定的优先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按优先等级加1-2分,不在范围之内不加分。
3、征信报告1分。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报告且报告中注明为B级的加0.5分、注明为A级的加1分,没有的不加分。
四、其它要求:
1、提供公司所获省、市级资质证书;
2、公司情况说明:公司简介、类似典型项目介绍(近两年内)。
3、所有设备请标清具体型号,提供此型号设备的彩页或可查网址。
4、供应商在南京地区须有售后服务点,须提供房产证或房产租赁证明复印件。(必须)
五、服务承诺最低要求:
1、质保时间、内容须明确无误,是包换还是保修,是免费更换还是有偿更换;
2、服务时间的承诺:须明确响应供货的时间要求。
3、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开箱后,如使用方发现有任何问题(如外观有损伤),卖方必须立即以同样型号的设备在使用方商定的时间内更换,确保其使用。
4、如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故障,卖方应在接到使用方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予以响应,紧急情况下1小时。故障必须在24小时内解决问题,否则使用方将自行采取必要的措施,由此产生风险和费用应由卖方承担。
5、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报价单位应能保证使用方更换到原厂正宗的备件材料,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6、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可进行增减数量变更,但此项变更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乙方应无条件服从,甲方无向乙方进行解释的义务。
7、所有货物须满足国家及行业环保和质量标准。
六、培训要求:
供应商必须提供完整详细的用户操作培训资料,制定培训计划,配合采购人完成对系统用户的操作培训。
第五章 合 同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NJZC-2008C070
项目名称 :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机
使用单位 :南京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供货单位 :
签订日期 :
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南 京 市 财 政 局 监制
南京市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NJZC-2008C070
政府采购计划号:
采购人:(以下称甲方)南京市劳动保障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供应商:(以下称乙方)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结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详见“供货一览表”。
第二条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项下货物单价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总价款为___________(大写)人民币,分项价款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本合同总价款是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及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三条 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下列关于南京市政府采购NJZC-2008C070号的采购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报价; (2)供货一览表; (3)交货地点一览表;
(4)技术规格响应表; (5)报价承诺; (6)服务承诺;
(7)成交通知书; (8)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
第四条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包装要求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
第七条 交货和验收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
2、乙方交付的货物应当完全符合本合同或者招投标文件所规定的货物、数量和规格要求。乙方不得少交或多交货物。乙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型号、规格、数量、外观质量、及货物包装是否完好。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及配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乙方负责补齐,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5、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5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需要乙方对货物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的,由甲方签署验收单并加盖单位公章。
6、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的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详见合同附件载明的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第八条 伴随服务/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提供服务。
2、除前款规定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或启动监督;
(2)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行及维护等对甲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
3、若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有关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的承诺,双方作如下约定:
3.1 乙方应为甲方提供免费培训服务,并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主要培训内容为货物的基本结构、性能、主要部件的构造及处理,日常使用操作、保养与管理、常见故障的排除、紧急情况的处理等,如甲方未使用过同类型货物,乙方还需就货物的功能对甲方人员进行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地点主要在货物安装现场或由甲方安排。
3.2 所购货物按乙方投标承诺提供免费维护和质量保证,保修费用计入总价。
3.3 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货物整机进行维修和系统维护,不再收取任何费用,但不可抗力(如火灾、雷击等)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货物故障报修的响应时间按乙方投标承诺执行。
3.5 若货物故障在检修8工作小时后仍无法排除,乙方应在48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3.6 所有货物保修服务方式均为乙方上门保修,即由乙方派员到货物使用现场维修,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3.7 保修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第九条 货款支付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款项的支付按照以下约定执行: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百分之五十(50%)的预付款;系统上线验收稳定运行后验收,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的百分之五十(50%)。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物款的,由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5%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5‰滞纳金,但累计滞纳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5% 。
3、如乙方不能交付货物,甲方有权扣留全部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4、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5‰的滞纳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3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
5、乙方所交付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拒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货款总额5%的违约金。
6、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或更换,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应退回全部货款,并按第3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乙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和“服务承诺”提供伴随服务/售后服务的,应按合同总价款的5 %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在承担上述4-7款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向南京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3、在仲裁期间,本合同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 诚实信用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第十五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政府采购中心存档,一份报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政府采购中心为采购人的集中采购机构,根据采购人的授权代其采购确定乙方为中标单位,但不承担本合同规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
4、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 话:电 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日 期: 年 月 日
集中采购机构: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负责人:高峰 王九洲
日 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附 件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NJZC-2008C070号投标邀请,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供应商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式壹份,副本一式贰份。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需求的投标总报价为(大写) 元人民币。
2、我们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3、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
4、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5、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贵方不予退还。
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7、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并保证于承诺的时间完成货物的启动、调试等服务,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
8、我方决不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决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决不与采购人、其它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恶意串通、决不向采购人、政府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和评委进行商业贿赂、决不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决不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如有违反,无条件接受贵方及相关管理部门的处罚。
9、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章):
日 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NJZC-2008C070号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资格证明格式
3-1资格声明格式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投标人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5)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
(8)实收资本:
(9)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05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同类投标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不少于2项,无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买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项 目 名 称
3、上一年的营业额:
年 份国 内(万元)出 口(万元)总 额(万元)
2007年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年检的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如果投标人不是制造商,且本次招标要求此授权的话必须提供)。
6、产品代理证书
7、本次招标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3-2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格式
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
(如果投标人不是制造商,且本次招标制造商出具授权的话必须提供此件)
致:南京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们(生产商名称) 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商地址)。兹指派(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贸易公司地址)的(贸易公司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和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办理贵方NJZC-2008C070 号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贸易公司名称)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消的全权。兹确认(贸易公司名称)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格地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贸易公司名称)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贸易公司名称 制造商名称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姓名
(制造商可根据自定格式出具本函)
4、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NJZC-2008C070
项目总价: 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投标总价(元)完成时间完成地点备注
南京劳动保障管理信息系统自助清单打印设备小写:
大写:
投标人签字(公章):
说明:“开标一览表”不需装订,与投标文件正本置于同一封袋内。
5、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NJZC-2008C070
序号名称描述单价数量总价
1自助清单打印设备66台
合计
人民币(小写): 元
人民币(大写): 元
投标人代表签字: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各投标分项如有详细说明应另页描述。
4.以上设备及服务为整体招标,不得分包。
6、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必须填写)
(交货期、完工期、质量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公章)
7、技术规格偏离表格式
技术规格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NJZC-2008C070
序号货物名称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规格投标规格偏离说 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8、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商务条款偏离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NJZC-2006R090
序号招标文件条目号招标文件条的商务条款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说 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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