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安监室、警体训练场地等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安监室、警体训练场地等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安监室、警体训练
场地等项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1">中鼎誉润公招(工程)2017-05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建设安监室、警体训练场地等项目已由青海省财政厅以宁财宗字【2016】72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西宁市城北区;
2.2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
2.4 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
一标段:审判楼安监室工程;
二标段:警体训练场地、车库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的内容;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投标人可就上述2个标段中的1个标段进行投标;
********6">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8月19日至20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8:00时,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4号写字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7层107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我公司联系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
电子邮箱:dy*******@163.com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经济信息网》《青海省招标投标网》及《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76号万达中心写字楼(万达嘉华酒店西侧)7楼10704室
邮 编:810000
业务联系人:刁先生、邓女士
电话/传真:****-*******/*******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
2017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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