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摄像器材等招标公告
摄影摄像器材等招标公告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受公安局等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现就摄影、摄像器材、电视机、电冰箱等项目进行询价采购。凡相关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均可提交报价文件。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摄影摄像器材、电视机等项目
2、项目编号:GPC-[2005]096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必须为报价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代理商(经销商);
(3)*若报价人为代理商(经销商),必须持有有效的报价产品的代理证书或经销证明。
报价人可以单独对一个子包报价也可以同时对多个子包报价。
4、询价货物:摄影、摄像器材、电视机、电冰箱等项目
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5天内全部到货。
6、交货地点:广州市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7、询价文件每份工本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以上费用可到本中心支付现金或通过转帐支付。询价文件工本费汇入帐号:
收款人: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广州市北秀支行营业部
帐号:***************
并请注明购买单位名称及“事由:购买GPC-[2005]096项目询价文件”
若需要询价文件电子文档可致电********向宋小姐索取打开密码。
8、询价文件购买时间:2005年5月25日~2005年5月31日,8:30~11:30,14:30~16:30(节假日除外)。
9、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2005年6月2日上午9:00。
请于2005年6月2日上午8:30~9:00内递交报价文件。
10、递交报价文件及公开开标地点: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11、联系方法:广州市恒福路242号金丽楼首层(永泰路路口)邮编:510095
询价文件查询电话:***-********联系人:郭建华
保证金查询电话:***-********联系人:易静 谭丽梅
询价文件工本费查询电话:***-********联系人:柴青
传真:***-********
12、报价文件只需报送“报价文件内容”的(1)-(5)项,其它内容必须清楚,但无须报送。
13、如对本询价文件有任何质疑,须在本项目询价邀请公告之日至报价截止日前的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中心提出,本中心将在报价截止日前以“澄清修改文件”或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各潜在报价人须以回函形式予以书面确认;考虑到上述原因的影响,本中心有权将报价截止时间推迟。
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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