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中小学优质无烟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YTXZFCG(2017JZ)139号(二次公告)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中小学优质无烟煤采购项目招标公告:YTXZFCG(2017JZ)139号(二次公告)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中小学优质无烟煤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YTXZFCG(2017JZ)139号(二次公告)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委托的各中小学优质无烟煤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公开招标文件编号:YTXZFCG(2017JZ)139号
2、公开招标项目名称:于田县各中小学优质无烟煤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于田县教育局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项目预算:256.71万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内容:于田县各中小学优质无烟煤
7、项目实施地点、简要技术要求等:以上所述采购材料的技术服务等并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详见竞争性谈判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应提供经年审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身份证等相关资质证件。(以上证书均为原件)。
(4)投标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近期无烟煤(或弱烟煤)的检验报告、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
(5)具有煤炭(无烟煤)生产或销售等服务经营范围。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在报名之前请携带相关证件副本原件到于田县工商局办理投标资质验证。
10、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17日~2017年8月22日正常工作期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均为北京时间)。请携带相关资质前来购买标书,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田县人民政府院内老楼一楼)
1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8月24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投标地点及开标地点: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1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23日前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进行投标确认并换取收据,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汇款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于田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丝路信用社
投标保证金:50000元(请于投标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之前以投标企业的对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存入)以上账号)
14、联系人:王萍电话:****-******* 传真:****-*******
于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8月1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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