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二分局标准化建设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二分局标准化建设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公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二分局标准化建设维修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依据湖北省公安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公财采计【2017】4303号”计划函要求,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公安县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就公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二分局标准化建设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磋商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编号:2017-421022-E47-D02-TY53
项目名称:公安县地方税务局税源管理二分局标准化建设维修项目
二、采购预算价:96.59元,超过最高限价均视为无效报价
三、计划工期:180天
四、采购内容:维修总建筑面积2472平方米;包括对大楼屋面、墙面做防水处理,更换门窗,改造供水、供电及弱电工程管线,维修内部墙面和院区道路,文化墙改造建设等。
五、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提供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
3、响应供应商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报名时网上核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响应供应商拟派项目团队成员须具备五大员上岗证书;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名时查询结果为准);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参与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须为公司的在职人员。磋商时须项目负责人或者委托人到场,随身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否则,采购人将拒绝其磋商资格。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时间
1、购买时间:从2017年8月17日至2017年8月24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
2、购买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3#路(利达华府北门旁)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购买磋商文件时需提供资料:法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五大员上岗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上需加盖公章)。
4、磋商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
5、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湖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bei.gov.cn)、公安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ongan.gov.cn)-公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和政府采购项目栏”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磋商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3#路(利达华府北门旁)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截止时间:2017年8月30日15:30时,在磋商地点向磋商组织人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磋商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参加磋商投标的公司须项目经理或者委托人到场。资格原件(包括:经过年审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含三证合一)、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项目经理建造师资质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复印件)、五大员上岗证书等其他原件)随身携带,在磋商时供磋商小组核实,未提供的视为不响应此次竞争性磋商。
八、磋商地点及时间
磋商地点:公安县斗湖堤镇3#路(利达华府北门旁)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开标厅。
磋商时间:2017年8月30日15:30时。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公安县地方税务局
地 址:公安县税源管理二分局院内
联系人:魏锦
电 话:136*****455
招标代理机构:公安县天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公安县斗湖堤镇3#路(利达华府北门旁)
联系人:周 强
电 话:****-*******
2017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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