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投标邀请函
根据委托,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窗帘项目进行询价采购,邀请具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就有关采购事宜说明如下:
一、项目编号:安财询价采购(2008)第120号(总第322号)
二、询价采购标的及技术要: “详见技术要求”
序号 | 品牌 | 数量 | 技术要求 |
1 | 窗帘3.2米*2.5米 | 33个 | 面料:质地为亚麻布,颜色在制作前由采购单位确认。轨道:铝合金 报价中含有安装费,包修一年,长期维修。 |
2 | 4.8米*2.1米 | 17个 | 面料:质地为亚麻布,颜色在制作前由采购单位确认。轨道:铝合金 报价中含有安装费,包修一年,长期维修。 两项总面积约为434.5平方米。 |
三、报名时间地点:2008年8月28日起,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安阳市财政综合楼1011房间
四、标的报价:为标的送到指定地点的落地价(包括装卸费、运输
费等一切杂费。)
五、交货时间、地点:按合同规定时间,交至采购方指定地点(安阳市区范围内)。
六、询价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08年9月5日上午9:00时,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安阳市行政东区财政综合办公大楼东配楼二楼)
七、投标保证金:200元。如中标,转作履约保证金;如不中标,则于落标通知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如违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社会公示,按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处理。
八、中标服务费标准:收取中标人中标金额1.5%的中标服务费。
九、货款结算办法:中标人供货完毕经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验收合格后,出具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中标人填写“政府采购资金支付申请书”,采购人、中标人签章后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后,先行支付95%货款,一年质保期无质量问题,支付剩余5%的货款。
十、其他:投标单位随身携带报价表(一式两份),参加询价,也可通过传真方式报价。以质量符合标书及采购单位要求,且价格最低者中标,中标结果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公示三个工作日。各投标单位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如对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以书面形式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投诉。如无异议,公示期满报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并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十一、 联系人: 张海民
如发现工作中服务不周或办事不力,请您拨打监督电话进行反映或投诉。
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0八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