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盐镇青龙村)招标公告

2015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盐镇青龙村)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监利县2015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盐镇青龙村)项目已由鄂土资函[2016]105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监利县分盐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监利县2015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盐镇青龙村)项目

2.2建设地点:监利县分盐镇

2.3工程概况:本次项目总投资预算价约70万元

2.4招标范围:投标人应完成包括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确定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以及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完成的各项前期、验收手续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5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6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2投标人应取得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

3.3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交副本原件);

3.4拟派项目经理须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单位为投标单位,且无在建项目(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5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材料员、安全员各一人)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投标单位(提供证书原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3.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表明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3.7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至今)来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项目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8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良记录(投标人应到监利县劳动保障监察局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原件);近两年来无企业法人代表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出具本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3.9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各投标人在2017年9月4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至如下账户,否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单位名称: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利支行

帐号:********186*****5327

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帐户汇至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将投标保证银行进账单回执单装入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必须注明此项目名称:监利县2015年第二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分盐镇青龙村)项目,如无注明,投标人将自行承担因保证金查询不到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的风险。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监利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地址:县政府机关院内3号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本,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出售不采取邮购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证件的清晰复印件两套:

(1)投标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须拟派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

(2)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建造师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五大员资格(上岗)证及以上7位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5)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

(6)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7年度网员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8日09:00分,地点为监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厅(监利县交通局院内物流发展局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定标会必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和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须拟派负责本项目的建造师)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7.资格审查方式和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明标明投,随机抽取的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监利县分盐镇人民政府

地址:监利县分盐镇

邮编:433300

联系人:罗必介

电话:137*****688

招标代理: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利分公司

地址:监利县容城镇天府大道东162号

邮编:433300

联 系 人:金莹莹

电话:****-*******

2017年8月1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分盐 增减挂钩 城乡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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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监利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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