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湖州市南浔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工程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人: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颐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谈 联系电话:0572-*******
招标工程名称: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检察院技侦用房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内容:土建及水电安装等工程监理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建设规模:约11987㎡
投资估计:约2500万元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工程建设地点:湖州市南浔镇联谊路北,南林路西
公告发布时间: 2008年8月 28日
报名时间: 2008年9月 1 日—2008年 9月 5 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节假日除外),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报名地点:湖州市招投中心南浔分中心(南浔镇适园路148号房管所大楼3楼)
联系电话::小陈联系电话:****-*******
投标申请人专业类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专业类别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全国注册执业注册资格证书
立项批准部门文号:浔发改基[2008]33号、浔经基[2005]97号
建设工程规划手续:地字第***************号
计划工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报名要求提供资料:
1、企业介绍信、企业概况、湖州市招投标中心席位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投标申请企业市场行为信用档案情况表。(以上报名资料均为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参加投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注册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未提供原件核查的,不予受理)
3、2005年至2007年度投标报名企业和总监理工程师在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企业通过国家认可的质量体系论证证书复印件、湖政办函[2004]46号文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复印件和投标报名企业认为需要提交的资料复印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4、报名资料应装订成册,并加盖页码章。
5、选择投标申请人方法:按湖政办函[2004]46号及湖建发[2008]133号文件执行(业主推荐三分之一,其余随机抽取产生)。
6、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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