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的公告
关于开展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的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
增补挂网采购审核报价工作的通知
各生产企业:
根据《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文件(GXYMCG-2017)》的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请求进行第二类疫苗增补采购的函》(桂疾控函﹝2017﹞76号)的要求,现开展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审核报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增补挂网采购产品范围
(一)2017年1月20日以后新批准上市的第二类疫苗产品。
(二)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直接挂网采购目录没有入围的产品。
二、时间安排
具体工作日程安排表详见附件1。请各生产企业严格按规定时间完成相应审核报价工作。
三、资质审核
请各生产企业根据资质证明文件递交说明(见附件2)的要求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桃源办公区二楼前台递交纸质资料。
四、网上申报
生产企业无需自行申报,审核通过后产品自动申报。
五、信息确认
资质审核通过后,生产企业对审核通过的产品信息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疫苗申报系统中进行确认,未进行确认的产品视为放弃挂网,产品信息经确认即不能修改。
六、报价
(一)报价原则
1.由生产企业进行报价。报价应包括所有税费在内的货架交货价,即生产企业对采购人的实际供应价。在所有采购人中,无论采购人的采购批量、配送费用存在何种差别,每个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对于同一产品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解密后公开所有报价信息。
(二)报价要求
1.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采购人的供货价,所报价格包括配送费用。
2.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
3.报价时,生产企业以实际规格包装数量进行报价。原则上,注射剂按最小使用单位(如支、瓶)报价;口服制剂按审核通过的最小包装单位(如盒、瓶、板等)报价。挂网产品的最小包装盒内含多支相同产品的(如人用狂犬病疫苗等),须以“支”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使用“盒”或“人份”等报价单位。
(三)报价方式
生产企业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挂网采购网进行报价。不报价视为放弃挂网,生产企业每次涉及报价均不能报为“0”,报价为“0”的疫苗,视为无效报价。
七、解密。
报价结束后,由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解密,生产企业不需自行解密。用于解密的电子密钥由监督小组封存,其密码由监督小组另外指定专人分段保存。解密时,在监督小组的监督下,打开封存的电子密钥,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电子密钥对企业报价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和无效报价的疫苗不进入下一流程,解密后所有疫苗报价数据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挂网采购网向社会公布。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只接受疫苗生产企业直接报名参加挂网采购。进口疫苗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国外疫苗生产企业或国外代理商在国内设总代理的,只接受国内总代理的报名;在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此一级代理商代理的区域应当包括广西辖区范围。
(二)以集团总公司报名的,其所代表的子公司不能再单独报名。集团总公司属下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子公司可以选择以集团总公司或单独以子公司报名,但两者只能选择一个身份报名。
附件:1. 201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二类疫苗增补挂网采购工作日程安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采购部
2017年8月17日
标签: 疫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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