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项目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项目名称:广东省清远市地方税务局办公自动化设备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0658-0801SZTC9104
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本招标项目部分条款有以下修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邀请”之“资格要求”部分之“4.3.4”,
要求为:
4.3.4所投台式计算机、票据针式打印机和UPS设备须通过3C认证、中国节能产品认证(CECP)(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现修改为:
4.3.4所投台式计算机、票据针式打印机和UPS设备须通过中国节能产品认证(CECP),其中台式计算机、票据针式打印机设备须通过3C认证(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他技术规格要求及商务条款均无修改内容!
?望各位投标人按照本通知及时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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