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事服务外包服务商招标公告
外事服务外包服务商招标公告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拟将外事服务外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委将公开比选服务商一名,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比选、议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8月-2018年8月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外事服务外包比选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为做好全球营销战略布局,突破入境市场发展瓶颈,全方位提升旅游营销工作的国际化水平,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拟将外事服务外包,服务商需负责为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供3名专业人才驻点服务,3人的工作职责包括与国家旅游局及其驻外办事处、省外办、省台办、驻蓉领事馆、驻蓉旅游办事处、境外大旅行商、境外媒体、国际和地区组织等机构联络开展在境外旅游宣传工作,用于出国(境)手续办理。
二、资金性质及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费用预算:30万元。
四、服务期限:2017年8月-2018年8月
五、供应商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时间:自2017年8月17日至8月25日止(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旅游委员会交流合作处提交投标申报书进行比选报名。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比选。
六、报名及提交报名材料地点:成都市锦江区青莲上街2号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1022室。
七、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丰富经验及案例;
4. 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专业条件:
7.1 具有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旅游经营许可证;
7.2 投标人须在四川省内有营业场所,或已经在成都市设立有办事机构,或承诺中标后一个月内在成都市设立办事机构(提供承诺函);
7.3 投标人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提供承诺函);
8.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响应文件的组成和要求:
(一)响应文件分:资格性响应文件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响应文件用于比选评审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用于比选评审小组评分、排名,以及供应商与比选评审小组议价。
(二)供应商须按比选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文件,对比选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响应文件应尽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 文件一:资格性响应文件,包括资格的声明函、供应商的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价时适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代表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直接报价时适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 文件二:技术、服务性响应文件,包括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一览表、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等文件。
(三)以上文件均需按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均需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
(四)响应文件封面上必须标明:
1.招标项目名称;
2.投标人名称;
3.年月日;
4.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九、服务要求
(一)付款:中标人与我委签订协议后,我委先行支付70%费用。项目实施完毕后,支付尾款30%给中标人。
(二)本公告所有信息,投标人不得向非项目有关人员透露,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双方聘请的律师、会计师等专业顾问除外。
(三)投标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理解招标文件内容,以及从专业和营销实效的角度编制投标文件,不得投机取巧的针对招标文件未能明确规定的内容损害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四)参与投标的服务商应有良好的提供外事服务的丰富经验及案例,并能按时完成省旅发委安排的所有工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在合同期内,中标人须委派3名工作人员常驻采购人处办公,协助采购人公务出访手续办理、外事接待等工作。工作内容由采购人进行安排,作息时间和考勤制度严格按照采购人单位要求执行。
(2)如由于部分工作的紧急性或需求性,常驻人员须可以接受日常或周末加班和出差。常驻人员加班费、出差补助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另行支付。常驻人员出差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费由采购人承担。
(3)常驻3名工作人员普通话标准,大学本科学历,其中至少2名须具有政府机关工作经验和外事工作经验,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资格证书。
(4)在合同期内,投标人要保证常驻到采购人单位的3名工作人员的工作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的,不允许随意更换,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书面承诺函。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3名工作人员的信息,如学历证、劳动合同。
(五)中标单位和派驻采购人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对外事资料、个人信息等内容的保密要求,不得未经采购人同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外事资料和相关信息。
十、比选程序和成交标准
(一)评审小组:比选评审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二)比选原则:评审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比选纪律:
1. 评审小组应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进行。
2. 整个比选过程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和信誉的原则,杜绝行贿受贿、营私舞弊等不正当竞争。
3. 在评审、议价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向评审小组成员和相关工作人员施加任何压力,影响比选及评审工作,都将会导致其报价或比选被拒绝。
4. 比选期间,评审小组成员不准向供应商泄漏评审情况,如有发生,将追究其责任。
5. 在比选过程中,评审小组成员应仔细阅读比选文件、响应文件,对每一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报价方案作出合理的评估,评审小组成员不得单独与供应商接触。
6. 在比选、议价中,比选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比选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四)比选程序:
1. 参与投标的服务商于比选当天递交已密封的响应文件。
2. 评标小组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评审,并根据响应文件进行评分,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并与第一中标候选人议价,最终价格议成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应在比选现场填写最终报价一览表(最终报价一览表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否则无效),即为中标单位。
3. 第一顺序中标人议价失败,评标组与第二中标候选人议价,依此类推。
(五)比选结果。最终比选结果将在比选、议价现场向所有供应商宣布,并在四川省旅游政务网上挂网公示。公示期间,供应商对比选结果有异议或者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纪检监察机构书面反映。
(五)成交标准(见附件:综合评分标准)。
十一、成交资格取消后的处理方式
(一)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拒绝签订合同或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资格,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二)由采购人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取消成交候选顺序排名在前的成交候选人的成交资格的,其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按相关规定办理。采购人有权依次确定下一排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或是重新开展比选活动。
(三)根据比选确定的成交供应商,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的后签订合同;如有变更成交供应商将发布变更公告,在变更公告发布后,根据变更公告确定的时间截止后,向成交取消供应商收回已签订的合同,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
十二、比选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比选地点:另行通知。
四川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8月17日
(联系人:张云雁,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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