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丘陵山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7年度丘陵山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铜山区2017年度丘陵山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预审)

铜山区2017年度丘陵山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实施计划已经下达并开始启动实施,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工程项目下的合格支付。为及时做好工程建设,根据《江苏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徐州市农开局《关于改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招标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徐州市铜山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铜山区柳泉镇人民政府、铜山区伊庄镇人民政府的委托,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铜山区柳泉镇、伊庄镇境内。

2.建设规模:0.5万亩。

3.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项目全部内容。

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5.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2018年05月30日。

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划分三个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1)TSACDQL-2017-01标段:主要包括桥、涵、蓄水塘、路、农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此标段在柳泉镇西堡村境内,最高限价293.69万元;

(2)TSACDQL-2017-02标段:主要包括桥、涵、蓄水塘、拦水坝、路、梯梗、农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此标段在伊庄镇吕梁林场、白塔村境内,最高限价293.69万元;

(3)TSACDQL-2017-03标段:主要包括涵、拦水坝、路、梯梗、农电等农田基础设施工程,此标段在伊庄镇列庄村境内,最高限价146.84万元;

注:1.在2017年度内同一个投标申请人在铜山区范围内最多只能中二个标段的农业综合开发工程,凡已中二个标段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投标和评标。

2.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参与铜山区2017年度丘陵山区(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土建及安装工程三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3.评标按TSACDQL-2017-01-02-03标段的顺序进行,投标人在前一标段中标后不再参与下一标段的评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及未被列入建设招标黑名单的企业;

(2)投标申请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无严重违约以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或被有关部门记录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贿、受贿等诚信缺失不良记录现象;

(3)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水利水电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在建工程;注册建造师本人应携带二代身份证及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到现场报名(资格预审),否则将被拒绝;

(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总额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所指的是:农业综合开发工程、水利部门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国土部门土地整治工程、农业部门千亿斤粮食项目工程。

(7)凡在铜山区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包括国家土地治理、省级采煤塌陷地、省级丘陵山区、省级黄河故道及市级黄河故道项目)中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原合同期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的建设内容(以铜山区农业资源开发局出具证明为准),才能参与2017年度本次投标活动,否则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8)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流动额度应不少于200万元(该证明必须是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开户行出具的存款或信贷额度证明);

(9)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的必须持证上岗,且在本企业注册;

(10)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12)资格预审申请书中重要内容无失实和弄虚作假现象。

三、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截止时间前,必须将银行电汇回单交至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法人基本账户未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的,需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至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10号窗口备案),由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厅10号窗口开具收据,持有收据方可参与本工程资格预审。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壹拾万元。

开户行:江苏银行徐州新城区支行

账户号:****************3

开户名: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4)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的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5)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由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其基本存款账户。

(6)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示结束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递交履约担保后以转账方式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

四、本公告发布时间

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请投标申请人的委托代理人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购买资格预审文件(200元/份)。本工程不执行网上报名。

五、资格预审

请投标申请人委派的授权委托人及建造师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7年8月28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F01窗口报名处参加资格预审,具体地址为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

预审时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根据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内容编制《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授权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5)所报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7)投标人应作为总承包人在过去三年(2014年1月1日以来)从事过小型农田水利工程施工总额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以中标通知书及施工合同原件为准,两者必须同时具备);

(8)投标单位银行存款或信贷额度证明,投标单位注册地基本存款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

(9)参加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的上岗证;

(10)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开具的本单位无行贿受贿证明;

(11)凡在2016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中中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在原合同期规定的时间完成所有的建设内容的证明材料;

(12)投标保证金收据;

(13)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的声明及依法投标的承诺书;

(14)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其它资料。

以上(2)~(14)项内容除在报名时交验原件外,另在《资格预审申请书》正本和副本内分别装订复印件。投标人提供资料必须属实,如有虚假视为资格预审不合格。

六、招标文件获取

2017年8月29日~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出售 。凭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购买,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七、开标评标

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0日上午9:30。

2.开标地点:徐州市政务服务(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三楼339开标室。

3.评委会组成:从《徐州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委库》中随机抽取5至7人组成。

4评标办法:本次评标采取“价格(商务标)单因素评标法”。

八、其他

1、本工程实行建造师押证,中标单位必须将中标建造师证押于招标人处,待主体工程完成后,经业主批准解除押证。

2、如有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前往项目现场踏勘的,请自行组织安排。

3、为确保农民工工资能够及时发放,本次工程招标实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中标企业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前需要按照合同总价缴纳2%的保证金,待工程通过验收时,一次性予以退还。

4、本工程将在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对建造师实行全程考勤。

九、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民主南路时代广场C座2602室

联系人:唐胜贵

电话: ****-********

南京建淳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安装 土建 农业综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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